第417章 宿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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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w443sx

锻体第一天,身如青石,声如洪钟,力大无穷,可开碑裂石,生撕虎豹。

锻体第二天,由石变黑铁,洪钟化铜铃,两眼红肿,瞳孔中有阴阳怪气旋转。

锻体第三天,身如寻常,声如常人,一声长啸,方圆千里活物俱静。

先天,成了。

……成就,先达成一个小目标,成为先天。完成。

积分计算,一百。

……

又是一些新奇的,之前从未出现过的东西。

不过我并未去在意,毕竟腕表时常发生转变,我早已见怪不怪。

只要这腕表不会哪天将我给转变了的话,那么,我就当没看见。

难得糊涂。

用了三天时间,先天已成,以站在三界领域其中人间界的最顶端。

不过嘛,这个最顶端的含金量其实并不高。

先天这实力在目前的人间界或许厉害的可怕,不过放到神魔两界当中,那就是一个刚刚踏入修炼的小孩子而已。

一个成年的神,或者魔,起步就是先天之上。

有些血脉纯净的,出生起就有此力量也不奇怪。

所以,先天,其实也就是那样。

也就在目前的人间界能够威压四方了。

在等几百年的时间,等到神魔两界的入侵被发现,等到外部压力徒然变大,等到所有人都开始为了抵御神魔两族的入侵而努力之后。

先天,就算再人间界也只不过是一个中流砥柱而已。

虽然距离人间界发生神魔人三族大战还有许多年的时间,先天境界至少在几百年以内依旧是人间界高端战力。

但是,我的怎么可能会甘心就在人间界发展呢?

我可是神啊,我的目标是征服三界。

将魔帝魔罗没有做完的事情继续做下去,相比那时候所获得的积分将是一个天文数字吧?

虽然腕表并没有给出解释,不过积分嘛,这种东西自然是越多越好,就如同钱一般。

从之前获得积分的成就先天来看,随着我的实力提高,随着我在这个领域的势力庞大,所获得的积分就会越多。

那么,将三界全部掌控之后,我想,所获得的积分应该足以让我现世的身体顺利的接收领域中所获得的一切。

无论是金银,还是

力量。

一个领域当中的至高神,如果所有力量都被传递过去的话,那么,在现世当中还有谁能够阻挡我?

无论是那些底层的e级和c级,还是作为管理的a级b级,又或者是超然物外的s级。

通通都不会是我的对手,两者已经不在出于同一个层面。

火红色的羽翼出现在后背,轻轻煽动,就让我脱离了地面来到了天空。

这是我获得的能力,翼。

能飞行,而且一扇数百米,速度很快。

但,其实对于这个能力我并不如何喜欢。

顶着一双翅膀飞行,哪有直接飞行来的爽快和帅气?

想象一步跨出已在天上,或者脚踩飞剑化虹而去,在看看这如同小鸟一般都翅膀。

真的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啊。

虽然都是飞,但却大不相同的啊。

同样是吃饭,同样能够吃饱,一天三顿馒头豆浆和满汉全席能一样吗?

不一样啊。

虽然都能够吃饱,但是营养不一样啊,排场不一样啊,所花的钱也不一样啊。

所以,自然对这个能力有些不满,我希望是增强主动攻击的能力,就算一定要是飞行的能力,也要帅气一点的啊。

可惜,并没有如我所愿。

不过,还算可以了。

有能力嘛总比没有要强,虽然从历任得到神气并成为先天高手的人,每人觉醒的能力都比我这个强……

神灵一口气,蜕凡筑先天。

以神灵之气铸就先天之后,身上会天然带着一丝神族的气息。

这一丝神族的气息若是放在现在的人间界,那自然是不会有丝毫的麻烦。

毕竟,现在就连在人间界传教的神族信徒都还没有几个呢。

谁会认得这种气息呢?

但如果我今后通过罗云风到达魔界的话,那就比较麻烦了。

作为神界的宿敌,魔族自然很了解自己老对手的气息。

虽然仅仅只是一丝,但在充满魔气的魔界,这一丝神气就如同黑暗当中的灯火一般亮眼。

魔族与神族之间可是一直处于战争状态,是生死仇敌。

一旦被魔族发现有神族气息的人混入他们当中的话,那他们可是会将那人抓起来折磨死的。

虽然在那本书中罗云风进入魔界之后屁事没有,除了最开始的剑拔弩张以外,之后就和那些魔界的魔族混在一起了。

最后更是成了魔帝。

但是,那可是罗云风啊,三界这本书的主人翁啊,是谁都能比的吗?

罗云风可是有着主角光环的,这种事情放在他头上自然屁事没有,但我就不一样了啊。

所以,是不能就这样直接和罗云风一起去魔界的。

在去往魔界之前需要做一些准备才行。

将身上的神气遮掩住。

以龙青谭的潭水在加上黄山黄柳汁水,已经苦海之水可遮掩神气。

这个方法在现在是没人知道的。

要到许多年以后,当获得神气的人变多,当神魔人三族大战之后,这种方法才被人所试探出来。

无论是龙青谭的潭水,还是黄山黄柳的汁水都比较容易,唯有一个苦海之水比较麻烦。

苦海距离狼国太过遥远,要途径一个帝国疆域,三个王国疆域,无数的小国以及部落才能够到达。

苦海,又被看做是人间界北方的边界,为之苦边。

不过,虽然远,但并不是没有办法直接获得。

据我所了解,狼国国都狼城当中就有苦海之水贩卖。

因为距离太远,运输不易的缘故,价格自然很昂贵。

不过,我并不差那点钱。

只要能够遮掩神气,为我顺利到达魔界扫平障碍,那么钱财,我是不在意的。

人间界的钱财对于我而言并没有什么用。

按照书中所说,罗云风会安静上一段时间,和那个将来成为女王的女主之一打情骂俏。

狗粮,我不喜欢吃,让人盯着罗云风,我则去往了狼国国都,狼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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