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嬴氏血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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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陛下,你终于醒了。”

醉酒醒来的赵云,脑袋如针扎般疼痛,一时半会都无法回答。睁开的眼睛迷茫无神,渐渐地,他清醒过来,意识到自己身处在一个陌生房间。

屁股底下是一张木床,空气中散发着淡淡的茉莉熏香。说话的人就在前方的桌子那边,也就是二十出头的样子。剑眉星目,脸部轮廓柔和,任谁都会称赞一声好帅。

从坐下的高度来看,大约有八尺三,一头如墨的黑发戴着束发紫金冠,腰间配着三块形状不同的宝玉,分别为狼形、虎形、燕形。

他脸上露出的笑容,似是关怀,又似不屑,脖子右侧,浮现出的黑色花纹,与李成一样。

赵云心里哀叫,曹汤究竟是怎么办事的?他就是喝了一下酒,居然就落到这群人手里。

等等!

赵云想到一个问题,急道:“你们将小雁怎么了?”

他微微一愣,答道:“小雁?陛下若是说那个漂亮的平胸姑娘,臣也没办法,当时情况紧急,只能先救走陛下了。”

赵云松了一口气,从床上跳下来,大脑传来一阵眩晕,他身子晃了晃,站稳立定:“我没兴趣造反,也不想当什么陛下,你们将我送到洛阳,让我当一个秦王安安分分过一辈子吧!”

“哈哈,”他大笑,直到赵云面色冰冷,他才停止笑声,嘴上道歉:“对不起,陛下的天真超出我想象,你该不会将圣旨当做是真的吧?”

赵云皱眉,问道:“你什么意思?”

他沉吟片刻,缓缓道:“首先,你必须知道自己的身世。流淌在你体内的血液,并非是刘氏血脉。而是千年以前,征服过世界的大秦皇族,嬴氏血脉。”

“你少乱说,大汉一直都存在的,哪来什么大秦!”赵云的反驳显得苍白无力。他没读过什么书,大字都不认识几个。本国历史除了县内评书说得外,他一概不知,更别提千年以前的事情。

他唯一认定的就是,大汉存在很久了,久到似乎天地初开就有大汉。

那人以手扶额,面上露出一种理所当然的郁闷:“陛下,你没读过史书吧?”

赵云涨红了脸:“我哪里有钱读书啊!”

他叹气,历代觉醒玄鸟之力的人,莫不是智勇双全,像这样废材的家伙,在遗族史上,这是第一个。

话虽如此,他依然无法抛弃这个不成器的君王,只能耐着性子道:“陛下,你要明白,大汉建国仅有千年,相比于人,可以说是一辈子都无法企及的时间。可和世界一比,千年时光,不过是眨眼间。”

“啊……解释这些好麻烦,”他叹气,身子极为自然的伸一个懒腰,随即,他趴在桌子上,眼神闪烁:“其实陛下应该也发现了,汉章帝对你太过优待了。区区一个庶出的皇子,会获得比嫡子们更好的待遇吗?”

“当然不能!自古帝王无亲情,为皇位杀兄弑父的事情都没少上演。别说你不是亲兄弟,就算你是最亲的兄弟,拥有了玄鸟之力,这足以推翻大汉统治的力量,章帝也会毫不犹豫将你除去。”

赵云默然,七尺的身形此刻看起来略显单薄,符合美梦破碎之人的样子。

少许,他抿嘴道:“你叫什么名字?”

“大秦三遗族之一,李舜。”他抱拳,弯腰行礼。

赵云记下这个名字,心里有很多话想要问,一时又理不顺思路,令脑袋愈发疼痛。他索性坐在床上,一手按摩额头,一边理清自己想要说出的话。

李舜没有催促,他善解人意的倒一杯酢浆,用青铜制作的杯子装住,递给正在思考的赵云:“陛下,喝一杯酢浆,对于大醉之后,非常有效,臣素来用这个醒酒。”

赵云接过青铜杯,一口将酢浆饮下,甜中带酸。喝下之后,他身子抖了抖,感觉轻松不少:“不错,再来几杯吧。”

“遵旨。”李舜微微一笑,将装着酢浆的白瓷壶提过来,恭敬地为他满上。

一杯又一杯,直到壶里面再没有酢浆,赵云停下,他意识到一件非常重要的大事:“有水吗?我想洗脸,肚子也饿了。”

李舜似乎憋着笑,转过头道:“嗯,臣这就去安排。”

赵云纳闷,心说早上起来洗脸吃饭很正常吧,他为什么会觉得想笑?真是一个奇怪的家伙。

赵云浑然没意识到,自己刚刚从考虑天下大事转到洗脸吃饭,在别人眼里,这无疑是一件值得发笑的事情。

李舜离开,他坐在床上,又开始在心里喊起来。

“老大,一直没有问你,你到底是谁?”

“你祖宗。”

“…………我真是嬴氏后人?”

“不错,你是朕的血脉。”

“那你先前为什么不告诉我?不阻止我去洛阳?”

“第一你没问,第二,朕绝不强人所难,反正一切都会顺着朕的意思发展下去。”

赵云细想之下,发现一切真如这位祖宗说得,他最终还是走到这一边,当秦王的梦想算是彻底破灭。不过,就算命运多么凶险,他的初衷依旧不改:“祖宗,我的目标是混吃等死,挥金如土,不管你留下什么家业,我保证全部败光。”

“呵呵,大秦的家业永远都无法败光,只要有朕在一日,大秦不灭。”

赵云忍不住出言讥讽:“现在天下挂着大汉的旗帜,而不是大秦,你这个亡魂何必说那些大话。”

“哼,以凡人的目光来看,失去肉身的朕死了。以世界的目光来看,朕是永生不灭的存在。罢了,这些和你说也没什么用处,想做什么就尽管做吧,”

那人不再回应,显然是不想再和他多说什么。

赵云突然发现,说了那么多,他还是不知道那人叫什么名字。或许应该去问问李舜,这个想法一冒头,就被他掐断。

天知道,那群家伙知道他体内有一个类似亡魂的存在,会做出什么反应。

没让他等太久,李舜推门而入,他右手端着托盘,上面是香喷喷的蛋花粥,六个包子,一盘咸菜。左手则是铜制的面盆,里面盛满清水和一条洁白的毛巾。

赵云起身,将脸洗得干干净净,又在镜子面前,用梳子整理一下凌乱的长发,戴上银制的束发冠。

镜子里面的他,相貌堂堂,眼眸明亮而清澈,外表看起来也是一位不逊色别人的帅哥。

赵云自恋一会,便回到桌前。看着早饭,他忽然提不起什么食欲。

那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看着一副碗筷,一人份的早饭。孤独的漩涡突然涌现,将他的内心吞没。天下之大,也不知何时能够再次见到小雁,这个念头仅仅是想想,就让他不禁流出眼泪。

一见他哭,李舜疑惑道:“陛下?!”

赵云擦了擦自己的眼泪,向李舜说:“既然是陛下,我说的话就是圣旨吧?”

李舜一愣,点头道:“自然,陛下有何吩咐?”

赵云眼眸锐利,一字一句道:“将王雁君一家接到我身边,记住,要活的,不能有半点损伤!”

李舜笑了,笑得非常开心:“臣,遵旨!”

赵云听到他的保证,加上哭出来心里好过不少,他暗暗打气,开始吃早饭。

蛋花粥很香,肉包子非常美味,咸菜吃起来带劲,这就是赵云对早饭的感想。

他拍了拍肚子,满意道:“吃饱了,李舜,接下来我们要去哪里?”

李舜答道:“秦岭,那是我们大秦遗族的大本营。族内的高手几乎全部在那里,陛下要回到秦岭,通过玄鸟之渊的测试,才能正式登基称帝。”

赵云不知道秦岭在哪里,反正应该是很凶险的地方,否则早就被汉军给荡平了。

他上心的是:“玄鸟之渊的测试难吗?秦岭有多少人,过的是什么日子?若是兽皮一裹,住在山洞的话,我坚决不去。”

李舜一一解答:“玄鸟之渊并不难,每一代觉醒的嬴氏后人都能通过,简单来说,就是一种习惯性的规矩。至于秦岭的人口,单纯以兵力来说,我们可以聚集五十万大军。”

“生活方面,因汉军封锁关卡,山中的衣食都是自己搞定。服饰和汉朝不同,全都是彩色的,穿金戴银在秦岭很平常。顺便说一下,大山里面的姑娘个个肤白貌美,只需要陛下一声令下,莫说佳丽三千,就算是一万都不在话下。”

赵云心下一动,转念想起王雁君,他将那些心思全部压下去,正色道:“我才不是那种好色之徒,咳咳,姑娘什么的,我压根不在意。”

“陛下真乃重情重义的君王,不过在王姑娘到来之前,偶尔玩一玩,也是在情理之中。”李舜循循诱导。

赵云觉得挺有道理,当然,他面上绝对不会露出赞同之色,转移话题道:“那么我们距离秦岭还有多少路?”

李舜胸有成竹道:“由臣带着陛下的话,大约三天左右就可以到达秦岭。只要穿过孟关,就是秦岭西部,那里会有人在接引。”

赵云点了点头道:“嗯,那你快点联系人,将小雁他们一起接过来。”

李舜面露迟疑之色:“陛下,事不宜迟,若是让章帝反应过来,我们怕是没机会进入秦岭。王姑娘也会随我们遭殃,不如先入秦岭,再派人去接她。”

用王雁君的安全来劝说,正中赵云软肋,哪怕是万一,他也不希望王雁君被卷入危险之中。

“嗯,等进秦岭再说吧,我们出发,去孟关。”

PS:祝所有在看本书的书友,中秋快乐,今天两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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