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章、失去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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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明阳知道夕凉躲着所有人也不会躲着秦烨,可他却没有跑去找秦烨询问夕凉在哪儿,因为他认为这根本没必要,可当他例行公事般的把GPS显示器拿出来之后,却发现标志着夕凉位置的那个小红点不动了,他以为是夕凉移动的位置太小了,可他将图像放大之后,那个小红点还是没有移动的意思,他耐心的盯着屏幕看了将近十分钟,小红点还是没有动。

现在是中午十一点,一般人是不会在这个时候睡午觉的,可季明阳考虑到夕凉的身体状况还有最近的生活习性,他还是静下心来又盯着屏幕看了一个小时,结果,还是没动。

这下他急了,他已经知道夕凉住在哪儿了,此刻他也不管夕凉是不是在睡觉,直接套了衣服就往城东郊区赶,他出门时脑子忽然打开一个阀门,他是知道夕凉住在哪儿的,可刚刚小红点显示的位置,跟夕凉住的地方根本就不在一个地方。

季明阳想到这,手心很快冒出了冷汗,无数种设想从他脑中闪过,里面,没有一个是他可以接受的。

那耳环是他找人特地打造出来的,他跟夕凉说戴上就再也拿不下来了,其实这话说的半真半假,因为这个世界上除了他,是真的没人能把那对耳环拿下来了,除此之外,要是撕伤耳朵,也是可以拿下来的,耳环被拿下来了,然后放在一个地方,那GPS对于他来说就形同虚设了,上面的小红点当然也就不会再移动,可他不认为夕凉会因为躲着他而做出这种伤害自己的事。

可如果耳环还在夕凉的耳朵上,那夕凉为什么不动,难道是晕倒了?而且是晕在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

无论怎么想,结果都不是季明阳想要的,在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之后,季明阳先按照GPS显示的地方冲了过去,最后他就站在了一个商品房的门前,他看着似曾相识的商品房直皱眉,心想着夕凉的耳环怎么可能会出现这种地方?

不过他也没那么多闲工夫去想这个问题了,他按了门铃,很快就有人打开了里面的门,开门的是个三十左右的男子,男人长的挺精壮,可一脸的痞气很难让人会对他会有什么好印象。

男人开了里面的门之后隔着一个防盗门看着季明阳,因为不认识季明阳,所以并没有打开防盗门的打算,只是隔着防盗门说:“你找谁?”

季明阳从站在门口开始就一直思索着要怎样才能让那人乖乖的把他放进去,在那人开口询问之后,他就笑脸相迎的说:“你好,我是住在楼上的,晾衣服的时候衣服好像被刮到你家阳台上了,我来拿一下衣服。”

男人没有什么怀疑,把防盗门开了就把季明阳放了进去,季明阳拿出手掌大小的GPS显示器,在男人不注意的时候闪进了一间卧室里,然后从一个抽屉里把他送给夕凉的耳环搜了出来,男人怒吼着跟了进来,可却在进门的刹那被季明阳一膝盖顶到了肚子上。

季明阳这下子一点都没客气,因为他看见耳环上还残留着血迹了,他把那人打的趴在地上,在反剪住那人的一条胳膊之后不掩怒气的质问道:“你从哪儿弄来这副耳环的?”

那人的胳膊被季明阳控制住了,趴在地上也翻不了身,而且他一动季明阳就会加大手上的力道,把那人拧的嗷嗷叫,叫了两声就开始交代实情。

季明阳听完那人的话才知道为什么会感觉这里很熟悉,原来半年前,就是这家伙拿了夕凉的蛋糕没给钱,后来季明阳让人来他家捣乱,让他没能求成婚,这人今天在大街上碰到了夕凉,他见夕凉跟个傻子似的,就把夕凉骗到一个没人的巷子里,连哄带骗的把夕凉手里的钱都弄走了,临走的时候发现夕凉耳朵上的耳环好像挺值钱的,于是就把夕凉耳朵上的耳环取下来了。

季明阳听那人轻松的说着什么把耳环取下来,恨得咬着牙把那人的胳膊拧的咯吱作响,“你当我白痴吗?!那耳环是我给她戴上的,除了我,没人能拿下来,你自己做过什么事不用我提醒你!人做事要三思而后行,我今天就给你个教训!让你记住以后做事之前好想想后果!”

季明阳是被气到了,他一想到什么都不懂的夕凉被人骗了所有的钱,还被人伤了耳朵,心里就止不住的疼,他将那人拖到楼下,然后塞进自己车里把人送到了警察局,并控告他抢劫,脏污就是他手里的耳环,耳环的*他都还留着,他可以随时提供作为证据。

那人被警察拘留起来,季明阳这大半年都没跟他那些朋友走动,可办事的路子都还在,所以他临走之前跟警局的一个朋友说了一声,让他们好好关照一下他送进来的这位朋友,关照的差不多了就放人,他现在还没有闲心跟这种废物浪费时间打官司。

季明阳花了二十分钟解决了那位人模狗样的“抢劫犯”,然后发动车子就向城东的郊区奔去。

他的目标很明确,所以不用东奔西走的去问夕凉住在哪儿,可他站在夕凉租来的公寓门前还是紧张的不得了,因为他没有足够的信心去相信夕凉能够一个人平安的走回来。

他按响了门铃,按了有十分钟,意料之中的没有反应,这下,他彻底慌了。

夕凉是傻了,一个连钱都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人,和傻子又有什么区别,可她还是有不傻的时候的,不傻的时候她会为傻掉的自己铺好路,她的身上带着一个项链,项链是一串英文字母,内侧被她贴了一个小纸条,纸条上写了她住的地址,她想要是她走丢了,肯定会有人发现她的,到时候人家看她傻乎乎的,肯定会翻找能证明她身份的东西,她的项链就戴在胸前,很容易就被人发现了,人家看见了至少会给她叫辆出租车把她送回去,往顶坏的地方想,那她至少也会被送到警察局,那样她可能连打车的钱都省了。

她自认为自己已经做的够充分了,可她却没将意外考虑进来,而这个意外就是有人竟然会把她的项链给抢了。

夕凉钱被人抢了之后在原地站了一会儿,那反应真是和傻子没什么区别了。等她站的腿疼的时候她忽然发现自己耳朵也是疼的,不是腿上那种若有若无的疼,而是火辣辣的疼,她用手摸了摸自己的耳朵,手指上立马感觉到一阵阵的湿意,她把手拿下来看看,只觉得自己的手红红的很奇怪,其他的,她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她站累了就在靠着墙壁蹲了下来,现在她的世界很小,小的只有眼睛看到的两堵墙,外加一个自己,她像个婴儿一样认为自己看见的是存在的,自己没看见的就是不存在的,这时候,她还当世界上只有她一个人呢。

她蹲累了又坐了下来,地上很凉,可她懒得起来,她在原地一直坐到太阳落山,肚子的地方传来咕咕的声音,她按了按自己的肚子,皱着眉头寻找声音的来源,按了一会儿之后,她将手按在了胃上,觉得那儿好难受,这时候的她不知道她这是饿了。

她最后是被一个抄近路回家的打工妹捡回家了,打工妹叫杨雪,人长的跟她的名字一样白白净净的,可是五官也跟她的名字一样普通到扔进人堆里就找不出来,鼻子不高不低,一条线下来让人不会留意它的高低,嘴巴不大不小,说起话来倒是挺顺溜的,眼睛也不大不小,有点点内双,可是视力却好的惊人,也就是她这双不大不小的眼睛将夕凉和黑夜分隔开来,然后把这位一问三不知的姐姐带回了自己租来的小房子里。

杨雪是在酒店做服务员的,端盘子这种事用不到什么技术,正好适合她这个没有什么特长的人。当然,工作不需要什么技术,工资自然也不会高到哪去,否则她也不用晃一个多小时的公交在这种郊区租房子。她租的是一个单间的瓦房,瓦房也就十几个平方,里面放了一张床留睡觉,一张放些水杯梳子什么的桌子,还有一个放衣服的柜子,大东西就这么几件,所以屋子虽小,倒不觉得有多拥挤。

她将夕凉带了回去,夕凉呆呆的坐在床上,目光跟着这屋里唯一一个会动的东西跑,这个东西当然就是杨雪。杨雪被她盯的头皮发毛,就坐到站到她面前问:“你真不知道自己叫什么?”

夕凉诚恳的摇了摇头,杨雪叹了口气,心想明天还是把人送到警察局比较好,这人一看就是走丢的,用不着她同情心泛滥的养着。她用热得快烧了热水,让夕凉把手脚都洗了,然后把夕凉赶进了被窝里,而她自己泡过脚之后也钻进了被窝里,这天冷的很,对于忙了一天的她来说,能在暖呼呼的被窝里睡上一觉已经算是最大的享受了。

夕凉睡在杨雪身边,过了一会儿之后拉着杨雪的手按在了肚子上,她现在病情稍微严重一点连一个简单的字都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可这时候她却无师自通的说:“我饿。”(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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