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千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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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非常非常遥远的故事,一般遥远就够远的了,如果在加上非常非常,基本上就超出米米对时间的计算概念了。

山青水绿,柳成荫,花成海。非常久远的过去,人还没有那么多,以至于空气还是非常新鲜的,各种非常有养分的东西也多。有那么一群人,他们领悟了天地之间的某种奥秘,结合自身开发出来的异能成了人上人。人上人,这也充分解释了他们为什么最后都上天去了。

言归正传,并不是每个神仙,都喜欢在天上待着的。神,这是现代人的称谓,对于他们自己其实最早还是称人的,后来奉承的人太多,神话听得太多,也就成了神。神仙那时候还不太多,规矩也没有那么严,凡间的就很多,不能说一抓一大把,但是凑几桌麻将肯定没问题。就像纣王时代,别说几桌麻将了,估计扎金花都得开几桌。

有这样一个姑娘,最讨厌冷清的生活,成为人上人必然会产生一些自大情绪,多半都冷冷的,所以她最喜欢和动物玩。上到天庭九重天的异兽,下到人间凡境的走兽,没有她不喜欢的,也没有不喜欢她的。这个姑娘有个特别好听的名字——司善。

有一只小小的碧玉蜘蛛,千里迢迢不辞辛劳的跋山涉水,来到南都的千丝湖畔,寻找传说中的仙女。一路上,除了躲避人的脚丫子,小蜘蛛简直就是横行霸道。眼镜蛇见了它都要低头敬礼,老虎见了它撒丫子就跑。碧玉蜘蛛没有名字,动物们送了它一个绰号:毒王。

蜘蛛个子虽小,却已经活了四百多年了,修炼了四百多年了,如今第五百年马上就要来临,它也面临着一生中最重要的两难关口。一,成妖。二成仙成神。先说第一样,成妖,即为妖,就要成为妖中之王才符合它的个性。蜘蛛知道自己的弱项就是个头太小,因为毒性太大,很多可以辅助它修炼的灵物活的远远不见了,死的直接死的不能再死了。它急需灵血改善体质,突破脖颈。

再说第二样,成仙成神,蜘蛛其实对这个没太大兴趣,因为以动物之身成仙太难,何况自己这样一个剧毒之物。要想成仙,也只有一个办法,改善体质!

于是蜘蛛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并为此付出了长达五十年的努力,终于从北都爬到了南都。千丝湖波光粼粼,湖畔一座古朴的庭院,鲜花开满院墙,枣红色的大门外柳丝成荫,雪樱花满树。大门外珍禽异兽闲适漫步,大树旁的围墙上,趴着只慵懒的大猫。小蜘蛛,热泪盈眶,终于到了!

司善还是少女的摸样,一身白衣白裙,头带茶花花冠,参加完七仙女两口子的婚礼转回了家门。花死了,树枯了,门前冷落,除了看门的大猫竟然一只动物也不见了。

“琉璃猫,发生了什么事?”

趴在围墙上晒太阳的老猫抖了抖略发绿色的毛发,用黝黑的眼睛看了一眼回来的主人,抬起爪子往屋里一指。

司善第一次和碧玉蜘蛛见面了。围墙的一隅,织了一张很特别的网,丝线洁白如雪八卦形分布,中心点上有一个小小的动物,用它那根本无法辨认的眼睛打量着回来的主人,也就是它的目的物仙女。

晶莹剔透,绿光几乎可以透体而出,就像一个翡翠扣般精致可爱。司善退后一步,站到大太阳底下,这小小的动物散发着强大的寒气,好冷。不过,一项喜欢动物的她还是微微一笑,冲着小蜘蛛说:“你好,我是司善。”

碧玉蜘蛛看不出她有半点指责的意思,暗道一声好城府,开腔说话:“很抱歉,把你这弄成这个样子。我是来请教你如何成仙的,因为你帮助很多动物都成了仙。”一半真话,一半假话,碧玉蜘蛛觉得自己的演技真好。

成神,靠的是顿悟,成仙,靠的是勤奋加运气。小小的一只蜘蛛居然有此宏愿,司善不禁对它好感大增。“不知道我有什么可以帮你的?”。。。。。。

胡焰抱着米壳站在小床的最角上,客厅中央趴着一只白里透绿,绿里发青,青中还有点白的大蜘蛛!米米依靠在门上,又点燃了一根烟,蜘蛛原来有八只脚,跟螃蟹似的。这只蜘蛛的颜色水润,点点绿丝透体而出,这个头,这摸样,这成色,米米脱口而出:“要是真玉的就好了,得值多少钱啊!”冰花飘绿呀,不给我一个亿我都不卖!

蜘蛛好像抖了一下,不太明显,米米周围的这几个抖得就非常明显了,也是千丝那句话一出口大家才想起来,这里还真有只动物。

看过一篇报道,第二对爪子叫须肢,成年蜘蛛的须肢会特别粗大,是传送精子的交接器。少了刚才那个清俊的白西服男人,那眼前这个就是他。须肢是干那个用的,还是两个。。。。。。

蜘蛛分为两部分,千丝的后半部再圆也不妨碍他看见米米越来越不像话的眼神。其他的神仙倒不觉的有什么,胡焰咳嗽了一声,该死的女人,你那是什么表情?!

摸一下?我摸一下?他都暴露出来了,不摸,多对不起自己?!米米怀着异样的亢奋心情靠近了千丝,从来不知怕为何物的千丝又一次打了一个寒战,这种感觉,平生只有过一次,千丝看米米的眼神变了。

大钳子,真硬!这么摸起来没感觉,米米低着头,喷了一口浓烟在蜘蛛脑袋上,压低嗓门,用仅能二人听到的声音悄悄说了一句话。。。。。。

从来到这里后,这个叫米米的女人就一直吸引着赵公明的视线,用米米的感觉,那味道太接近了。如今,赵公明简直佩服起米米来,雷公和电母亦如是,只有懵懂未知的小神仙不明白为什么众人的眼睛里突然迸发出光芒!

谁敢碰千丝?天上哪有神仙跟自己过不去?碰一下,非死即伤,千丝明显没收敛毒性,那绿色就是证明,而这个女人不仅碰了,没有事之外,还把千丝弄了个大红脸!

冷峻如斯成为往事,一项酷酷的千丝恢复了白色西服的男人摸样,只是那脸红的比番茄还红。米米兀自盯着他的私处,看他脸红成这样,难道,那玩意,真的有两个?奇葩呀!

逃也似的去了阳台,千丝一阵猛烈的咳嗽,众人面面相斥,如今的情况不妙啊:“米姑娘,你也看到了,我们真的是神仙。”

胡焰看着米米,金红色的尾巴摇来摇去,米壳高叫着凯歌趴在老妈的膝盖上,一溜神仙排成行站在客厅里,规矩的像犯了错误的小学生。“那他是不是神仙?”

赵公明还算唯一能保持镇定的,电母的头发已经立了起来,在天上受欺负,如今一个凡人也敢如此嚣张!雷公知道以后还有求到米米的地方,哑忍着站在那里,大手拉住媳妇,你可千万要忍住呀!

“他是妖。”回话的是小正太,他都站累了,额头冒出一丝汗,穿越门就是靠他的灵力打开的,就他的个人修为而言,这趟活实在是太勉强了。但是为了前途,只能咬牙硬忍!

神是靠顿悟的,所以多半做了和尚。仙是靠修炼的,所以多半都有伴侣。妖,缺乏修炼的功法,关键是仙的名额非常紧张,经过数万年的发展,天庭已经人满为患,所以功法自然不下传了。

小孩子就是好,你问什么他说什么。米米听的来了兴趣,招呼胡焰搬了几张椅子给他们做,现在的情形有点像警察问话:“那你们那叫碧落,地府是不是叫黄泉?”所谓上穷碧落下黄泉,原来天庭真叫碧落呀,听他的意思,上面跟这里也差不多,分了好多国家,有意思。米米想的开心,被猛然站起来的小孩吓了一跳。

哦,他叫平遥。平遥小脸尖尖,颧骨突出,泛着红,眼睛瞪得挺大,非常用力的对着米米吼道:“主权领土不可分割!黄泉永远是碧落的一部分!”

妈呀,一国两制都整出来了。小孩太激动,米米转向赵公明,投了一个询问的眼神:“嘛回事?”

赵公明端坐在椅子上的时候派头十足,偏分的头发乌黑闪亮,不架眼睛都显得文质彬彬,城府极深,说话前,还要喝上一口茶,假不腥的晃两下碗盖,咳嗽一声。米米看得累,直接给了一句:“你丫也不算好货,跟我这装什么大个的,赶紧说怎么回事,对了,你干嘛的,叫什么啊?!”

战栗,米米颤抖着把赵公明扶到沙发上,那殷勤劲看的胡焰非常不舒服,赵公明倒是非常得意。靠进沙发里,双臂伸展,二郎腿一翘,“还算你识货,我就是你们人间所说的财神爷!”

重新砌了一杯顶级茉莉银针,递上一盒私藏的极品限量版云烟,一盒烟好几百呢!米米谄媚的笑着问:“那这次完成任务给我多少钱?”

赵公明摇摇头。

“那总得有好处吧?!”

为人民服务,还要好处?赵公明又摇摇头。

下一秒,手里的烟被下了,人被推倒客厅的地面上站着。米米端着香茶,点了一根价值二十块的香烟,眼珠转来转去想主意。喷出一口烟,摸出手机,叭叭叭按了一条短信群发出去。胡焰坐在她旁边一看,噗的把水喷了一地:“米米,你要卖神仙?!”(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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