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似水年华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西式的餐厅,晚风微凉,坐在露台上,看着繁星点点倒也十分清爽。

水晶灯、银餐具、甜美可口的雷司令,一切都是那么醉人。今日的莉莉穿的是一袭火红色的土耳其传统刺绣裙子,非常美丽。陈先锋记得,汪晨露也曾穿过类似的红裙子,可莉莉如火明艳的容貌气质,其实穿起红裙来更美。

他不是没有见过莉莉的落寞。尽管她刻意将所有的情绪妥帖收藏好,留给他的是最好的一面,可每当午夜梦醒,他都能见到她的落寞、安静与憔悴。那一刻,她的脸干净雪白,卸去了那些浓妆艳抹,就像一个安静的小女孩。正因见过了她的那一面,他才妥善地将她珍藏心底,他一直对自己说,只要他爱她,就够了。可其实远远不够。

他替她点了全熟的牛排。

她笑:“还是你最了解我。”

陈先锋因在外国长大,吃牛排一向只吃三成熟的。可莉莉怕血,有一次,他替她点了一份三分熟的牛排,她来得晚,可一看见那盘牛排,就跑出去吐了。后来,连他也戒掉了,只吃八成熟不见血的。

听了她的话,陈先锋没说什么,只是取过酒喝了一小口。他只顾把玩杯子,看着她吃。

忽然,莉莉放下了刀叉:“你有心事?”

“这是我最后一次陪你用餐了,莉莉。我定了后天的机票回巴黎,以后也不会再回来了。”他受了伤,而且此生再难以痊愈了。

莉莉目不转睛地看着他,脸色渐白,最后还是说道:“你始终选择站在汪晨露那一边,对吗?”

不等他回答,她又说:“原来,你由始至终爱的只是她。”她忽然仰起头来,露出她精美的下颌,她在极力忍住泪水。

陈先锋沉默了一会儿,道:“我和晨露只是朋友。对她,我确实动心过,可仅仅是喜欢,朋友间的喜欢。我爱的一直是你,可你从不相信。”

莉莉猛地看向他,脸上是难以置信的神色。

他笑了:“你看,你从不相信,我真正爱的是你,只有你一个。”

大家都不作声了。

最后,还是陈先锋打破了沉默:“可你没有爱过我。我知道从一开始,是你刻意安排的,你为了香凝玉接近我,这些我都可以忍受。可你一直没有放过晨露,也没有放过你自己。所以,我只能选择离开。”然后,他站了起来,转身离去。

只剩了莉莉一人,坐在露台上,哭得像个孩子。

她是喜欢他的,也曾想过为了他放弃一切,不再与汪晨露作对,可香凝玉不会放过她!这一生里,只有两个人是真心对她好,一个是先锋,另一个是之衡。

手机忽然响了,她打开,是短信,泪眼婆娑里,她吃力地读着他所写的每一句话:“白明珠偷拍下了你与香凝玉陷害时光与晨露的录像,当时我在场,可她们没有见到我。白明珠要将这段录像发给我与媒体,但是晨露坚决反对。晨露一直当你是姐姐看,希望你最终能放过她,因为那样就是放过你自己。多保重!”

莉莉任泪水肆虐,号啕大哭。陈先锋站在不远的拐角处,静静地看着她。那一条短信,最后他想写上:我爱你。可这三个字太沉重,他既然选择离开,就不必束缚她。他再看了看手机,关机大步离去,再不愿回头。因为他不敢回头……

莉莉最近陷入了恐慌中。

她有许多把柄握在了汪柏手中,汪柏让她做的事,她已经一件不落地做了,只是文洛伊上不上当,她无法得知。但听时光集团内部的人说,文洛伊为了琉璃家化的事,再次去了日本,应该就是为了收购事宜。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就证明文洛伊上钩了。

可她自己,依旧被香凝玉挟持,被汪柏摆布。

这样的日子、这样的生活她已经过够了。自从陈先锋离开她,她才恍然大悟,是自己逼走了所有关心自己的人。

深夜里,她试着拨了许之衡的电话。她原没有抱希望,像她这样利欲熏心的人,谁愿意搭理她呢?可电话通了,传来的是许之衡踏实沉静的声音:“喂,莉莉吗?”

那一瞬,她哭了。

“我们重新来过好不好?我们离开这里,我们去欧洲!你信不信我?”莉莉终于将那番话说了出来,备觉轻松。

电话那头,是许之衡坚定的声音:“信。”

只是简简单单的一个字,莉莉却觉得安心与幸福。幸好,无论她走出多远,当她回头时,依旧有一个人站在原地等着她!

可在离开之前,她还要做完一些事。她把所有的想法都与许之衡说了,他说他会帮助她,会等她。

站于窗边,冷冽的风吹了进来,刮得人脸生痛:“香凝玉,是你逼我的。你一天不倒台,就一天要控制着我。与其这样,我还不如和汪柏做一场交易。”莉莉忽然放声大笑起来。风吹起她乌黑的长发,于静夜里,她是那样苍凉。

第二天,汪晨露依旧早早去上班。

忽然,办公室的门被敲响,汪晨露应了句:“进来。”

是许之衡推开了门,他依旧将一杯咖啡放在了她的桌面上。

对上他若有所思的眼眸,汪晨露不禁有些担心:“你有话要和我说?”

许之衡双手握着他的那个马克杯,指腹摩挲着杯口,似是心事重重,最后,有些无奈道:“我与她处理好一些事,就会离开这里,也不会再回土耳其,她会与三伯切断一切联系。我们会去欧洲,过属于我们自己的生活。”

汪晨露听了一怔,然后笑了,笑得如此灿烂。她有些激动,握住了许之衡的手:“许大哥,我是真的高兴,真心地祝福你和莉莉!”

门外的墙后,莉莉无力地靠在了墙上,垂下了头,视线落在食指上的玫瑰指环上。她是真的累了。

汪柏与香明丽分开活动,分别对香妆的各大股东进行游说,买下了他们手头上的股份,更利用多家空壳公司在流通股市里大量吸收流通股。

等到香凝玉发现不对,想打反收购战时,已经错过了最佳时机。而且香凝玉因为拍卖土地的事,资金链紧缺,根本拿不出更多的钱来打反收购战,眼睁睁地瞧着大股东的身份被取代。

在股东大会上,出现的再不是以前的那些股东,大半股东皆已重新洗牌,所以,都是陌生的面孔。

原以为坐在第一把交椅上的会是香明丽,可香明丽也只是坐第二把交椅,微笑着说:“二姐,这些年你也辛苦了。以后,就让妹妹来替你分忧吧!”嘴角是含着讥诮的。

香凝玉被赶出了董事会,因为大股东发行新股,加持股份,香凝玉的股票变得一文不值。香明丽不单取代了她,还将她总裁的职位也换了下来,改为职业经理人出任香妆总裁一职。香凝玉在办公室里,忽然哈哈大笑起来。香明丽不明所以地看着她,以为她是穷途末路,接受不了,于是道:“二姐,要不你把手上全部的股票卖给我吧!那可以保证你一世衣食无忧了,甚至一世奢华,你可以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到底是骨肉血亲,香明丽也不愿赶尽杀绝。

可香凝玉充满仇恨地看着她,再看了眼大股东那空着的位置,指了指那个位置道:“告诉我,是谁?”见香明丽怜悯地看着她,不说话,她大笑起来,“那个人要隐于幕后,不敢出来,让你做场面上的主持是吧?我告诉你,游戏还没完呢!那个人最爱惜的是什么,我知道,我要他眼睁睁看着那一切……”她忽然不说了,阴阴地笑着,状似疯癫地离开了。

香明丽太了解二姐对于权势的痴迷,也知道她不会那么容易放弃。

果不其然,有裕丰的何董替香凝玉周旋,她向银行抵押了股权与一些产业,借了一个空壳公司,重新运营起来,不断地给香明丽带来麻烦。香妆世家的一切产品,在她的香道公司里都有出售,且价位更低。

原先一整队香妆研发团体,被香凝玉挖角,一并带去了香道公司。

对此,香明丽虽忙得手忙脚乱的,可依旧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新任总裁黄天问她要不要对香道展开狙击,她只是略一摇头:“毕竟她还是香妆的人,暂时不要动她。看她的举动,是想借此收购香妆,我们静观其变好了。适当的时候,我们再将香道收购。再说,她那么爱抄袭,那样的团队不要也罢,我已经从法国那边带来了自己的研发团队。”

于是,香明丽压下了一切,只看香凝玉到底有什么手段。

因为香凝玉下台,且处处被香明丽压着,香妆一方面在刻意与时光修好关系,一方面忙于推出自己的新产品,两家企业都借着这段时间,喘了一口气。

正因香凝玉忙于自保,无暇顾及时光,所以,过了这一阵子,时光倒是好事连连。

时光在纪元旗下开设的新店面与专柜,生意红火得很。

而时光与花容合作的“慵懒”系列的发布大获成功。那是一场业界的革命,将护肤融入了化妆里面。那一盘盘瑰丽的眼影膏,颜色淡雅温暖,并不是那种绚丽夺目的七彩,仍是以玫瑰色为主调,通过特意设置的化妆手法,使得妆容慵懒妩媚,透出一种模糊的性感。

那一场发布会上,化妆师自然是汪晨露。她妆容清透,连胭脂色都极淡,而唇色用的是裸妆,至于眼妆,她以不同层次的淡粉的玫瑰色为双眸增添了一份慵懒情致。她只穿了一条白色连衣裙,再无多余的装饰,将那一头乌黑柔顺的发随意地绾起,果真是慵懒到了极致。她为模特化妆,每一个步骤慢慢道来,声音低柔,似是充满了情感,明明吐字那样轻,传递到耳中却那样清晰,像在念一首拜伦的情诗,又似有一只小手,挠在每个人心里,痒痒的,却很舒服。

当听到她的声音淡淡地说道:“这款瑰丽眼影膏,因加入了大马士革玫瑰精华,而起到了护肤的功效,能为双眸增添水润滋养。眼影膏的首次使用,使得上妆更为简易、持久。膏体润泽,一抹即开,就像眼睛喝足了水分。而这款眼影膏还可以做颊彩用,使得妆容更为精致自然。”

听着她的声音,文洛伊有一瞬愣怔,他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看到时光如火如荼,一切好得不可思议,看着她浅颦轻笑却藏不住眸底的喜悦,明知道时光能好起来,她就如偷吃了蜜糖的小孩一般开心,明明一切都是自己在幕后谋划,给她一场绚烂的希望,然后再一点点地收网,慢慢地欣赏着,她如何在那一张网中挣扎……

台下热烈的掌声,将文洛伊的思绪打乱,看着台上微笑着面对记者媒体与宾客的她,他狠狠地握紧了拳头,然后消失在幕布后。他恨自己,竟然生出了放过她的念头;他恨自己,竟然给了自己一场希望。

接下来,还要发布慵懒系列的其他产品。

玫瑰雨卸妆水,一款水可以卸除眼妆、脸妆,无须过水,在卸妆的同时补水,还可以在平常当爽肤水用。当感到脸部脏了时,用玫瑰雨擦拭脸部,再上后续护肤品,简单快捷。

因是真正的懒人适用的新产品,为白领一族节省了许多卸妆时间,也为化妆新手提供了指导与选择,更为追求独特妆容的女孩子提供了潮流方向标。所以刚上市,就已大受欢迎,许多城中名媛、贵妇也来捧场,在体验区,享受着定制妆容的体验。

这场发布会如此成功,将时光集团推向高潮。而发布会场,坐落在新建的时光旗舰总店,也可谓一种宣传。

纪六安排的店面,果然是地段最好的。

作为旗舰店,在百货的最顶层。透明的天幕外繁星璀璨,一如店面的众星围绕。店面分几个区,有精品展示区、体验区,也有企业文化区。在文化区里,介绍了玫瑰之城伊斯帕塔,介绍了玫瑰皇后,介绍了采集玫瑰花的过程,厂房里铺满了一地的玫瑰花,空中是花农掀起的玫瑰雨……

一切无不美到极致。

文洛伊安静地退了出去,他不再是时光的执行总裁,他与她,只不过是所谓的生意搭档关系,抑或是,如他所说的一场交易……

走出商场大门,文洛伊见到了汪柏。

只见他站在商场门口,任冷风呼啸,他只是执着地仰起头,看着商场的顶层,看着那张灯结彩的玻璃天幕,幻想着天幕下的那个人。

文洛伊笑了笑,拉开车门,坐到了林肯上,对司机道:“回江边的那栋别墅。”

当文洛伊走进别墅,立即察觉到了不对劲。

大厅里没有亮灯,窗户没有关紧,窗纱被风吹得卷动不已,如一波一波的海涛暗涌,一点点地漫过来,无声无息,投影在那一堵雪白的墙上,更暗藏了汹涌。

渐渐地,他适应了昏暗,看清了坐在大厅沙发上的R夫人。

而R夫人也正安静地注视着他,橘黄色的火光笼着她,她妆容精致,头发绾起,一身月牙白的旗袍,将她瘦削修长的身形勾勒了出来。R夫人是美的。

“有什么可以为您服务的,R夫人?”文洛伊笑了笑,走上前来,一室的玫瑰香萦绕着他。又是一个热爱玫瑰的女人!

他看了看几面上燃着的香氛,正是经典的大马士革玫瑰香氛。那样一支碗口粗的香氛蜡烛,价格不菲,用水晶杯装着,随着烛火,光彩流溢,那清幽淡甜的香味如海潮,一点点地漫过,一点点地袭来,使得人的心也是一片潮湿。

他只觉得窒息,不耐地一把扯下领带,扔到了沙发上。沙发上还有一件外套,Giio Armani的牌子。他又是一笑:“今天是什么好日子?你们都来了。阿泽在哪里?总不会去参观她的卧室了吧!”

“你为什么非要带着敌意对待你的哥哥?”R夫人有些不悦。

文洛伊随意坐下,手抬起,优雅舒张地搭在了沙发靠背上:“不知道的,还以为阿泽才是你亲生的。”

一句话,让R夫人皱起了眉头。

“怎么了?惹你不高兴了?”文洛伊闲闲道来,“记得那时,我们一家人去瑞士滑雪。那时的阿泽是个叛逆的孩子,不接受你,可你依旧待他如亲生。他故意大雪天跑去滑雪,结果迷了路,你丢下我和爸爸,一人出去寻找。你冒着风雪跑了出去,去救别人的孩子。当救助队找到你们时,你为了使他暖和,把羽绒服盖在他身上,抱着他将他的脚包在自己的腹部暖着,而你的脚却截了肢。我只是不明白,从小到大,你连看我一眼都嫌厌恶,从不陪我说话,将我扔给伍妈带,自己却跑去照顾别人的孩子。是,阿泽五岁就丧了母,你一直坚持抚养他,他却朝你吐口水,当着你的面摔东西,不让你住进父亲的房间,因为那是他母亲住的。直到你为他付出了一双腿,你们倒成了这世上感情最好的母子。那我算什么?”

文洛伊的声声质问,使得R夫人怔住了。她手抚着头,只觉得头痛难抑:“可不可以帮我关上窗户?”

文洛伊看了看她的那一双假腿,于是起身,将窗户关上了。她又岔开了话题!他就靠在窗台上看着她,等着她的话。

果然,R夫人苦笑了一声道:“从那时起,你只用R夫人来称呼我了。你恨我不要紧,很多事你不明白。可阿泽是你哥哥,他小时候无论多讨厌我,可他当你是世界上最宝贵的,将你捧在手心里。那一次,我和你爸爸去日本巡查厂房,碰巧用人们也放了假。那时你哥哥十五岁了,想来有哥哥看着你,我们也放心,所以就允了用人们的假。伍妈也答应只出城半天,第二天上午就回来。偏偏就在那个晚上,十岁的你却发了一场高烧。阿泽一个晚上守着你,不断地替你擦身,替你用冰袋敷头,更冒雨跑出去,请聂医生来。那傻孩子之前一直是自闭的,不会开口说话,却自己跑了出去,请聂医生过来。后来聂医生说,当他打开门,见到一身湿透的阿泽时,他脸色发白,一直在抖,可那对眼睛一直在恳求。聂医生让他进屋,他却只看着聂医生,最后,才哇一声哭了出来,求着聂医生去救你。那是他多年来第一次说话,连字都念不清楚了。他母亲的死对他打击很大,他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可他因你走了出来。我还记得,我刚生下你的那阵子,他虽不说话,但总是趴在摇篮上,看着你笑,他会拿着摇鼓逗你笑,如果有人靠近,他就马上抱起你,生怕来人会伤害你。你的哥哥,有多疼爱你,你自己知道!”

见文洛伊不作声,R夫人看着烛火出神。那闪烁不定的火光一点点地跳动着,有些无奈,有些无情。燃一场寂寞,连余烬都不曾留住,风过,那片片迷蒙的灰就如泪一般,散了。

“能不能帮我把电视开开。”R夫人依旧看着那香气缭绕的香氛出神。那香氛是有些年头的了,在香氛蜡烛底,刻有“W.H.C”三个英文字母。

文洛伊知道,那是一个男人的名字,那个男人叫汪海辰,是汪晨露的养父。那个男人一生都没有结婚。而他的母亲,一直爱着、一直守着的,就是这个男人。更是这个男人,逼死了他的父亲。他恨这个男人,恨这个男人的一切!包括汪晨露!他别开视线,走到电视机旁按下了开关。

一点声音慢慢地响起,那声音很熟悉。然后整个画面都亮了起来。原来是对“时光”今日活动的播放。这是时尚台,所以这项盛事,如何能不播报?

“像不像鲜花着锦,烈火烹油?”R夫人说。

“有什么就直说吧,我累了。”文洛伊的不耐更甚了。

“你在做什么你自己清楚。我的原意,只是想帮助晨露。她是个孤苦可怜的孩子,你就不能放过她?”R夫人忍无可忍。

文洛伊笑了笑,语声冷漠:“可当初帕沙的帕沙侨不是想和我们联姻吗?他的女儿尔莎也可以嫁来我们家。反正不过是强强联手,为什么非要指定对象?再说,帕沙侨不是善男信女,他也是想借我们的力量夺产,反过来也好渗入我们的家族,谋取利益。他就是个小人,可你倒巴巴地想要别人的女儿当媳妇!怎么,老情人死了,还想帮人家照顾女儿?”

“够了!”R夫人声音冷峻,面容已是寒到了极点。她生气了!“不管怎么说,我的初衷只是想帮晨露,她一个女孩子,当时只有十八九岁,真的不容易。而且还是你哥哥求的,他对我说,他喜欢她,愿意帮助她、娶她、照顾她,给她一个家;他还说,帕沙侨不会放过她,帕沙与时光会拖累死她,他不希望她过得如此困难。如果当初我知道,晨露已经有了男朋友,我一定不会这样做的。我的本意只是想帮她。可你呢?你为了抢夺到哥哥喜欢的一切,就毁了一个女孩子的一生?”

“说完了吗?”文洛伊站了起来,逐客的意图很明显。

文洛伊看了看她:“要不要把他叫下来?你腿脚不方便。”

“你何时收网?”她却颇为犀利地说了下去,“鲜花着锦,烈火烹油,你想要的就是这个势头,对吧?只有将一个人捧到最高处,那摔下来时,才真正再也没有机会爬起来,才会粉身碎骨!可是你确定这就是你想要的?你不会后悔?”

文洛伊推开门,走进了书房。明亮的灯使他一下子没有适应过来,他微眯起眼睛,看着画室里的人。

文洛泽身姿笔挺,半仰着头,显然是在看墙上。

那是一幅油画,只是原来的那幅画是一朵饱满的、灿如云霞的玫瑰。他取过柜子上搁着的遥控器一按,那幅玫瑰油画放了下来,刚好遮挡住那幅肖像画。

是汪晨露的肖像画。

“她的眼睛少了一抹神采,应该是照着相片画的,而非本人当的模特。你不想让她发现你的秘密。”文洛泽看向他,目光深远,仿佛一眼就把他看穿了。

文洛伊岔开了话题:“你陪R夫人过来,不会就是为了翻阅我的私人物品吧?”

“你在玩火。”文洛泽目光冷峻,“时光的问题太多,你如此大力推动,万一猛地断掉资金借贷,后果十分严重。那是个无底洞,会比原来的情况更糟。就算花容有心扶持,只怕也负担不起。”文洛泽道破了那道谜题,“只怕背后也是你在一点点地推波助澜。是你在煽动她、欺骗她,给她编造了一个天大的希望。”

可文洛伊只是一笑:“就连花容的汪柏也不着急,你何必上心?”

文洛泽没说什么,走上前来,将一串项链放到了几面上:“这是我在二楼走廊捡到的,上面还刻了她的名字。”笑了笑,他继续说下去,“其实这本是我送你的生日礼物,是代表幸福的幸运符。看刻字,有些年头了,你骗了她,骗了我们,可是你骗不了你自己。你自己心里明白。”

说完,文洛泽离开了这间书房。

那是两把钥匙形状的项链。上面镶嵌有无数的碎钻。其实也算不得多名贵,全美裸钻,他拥有许多,但因为是哥哥送给他的代表幸福和幸运的钥匙,他才会如此珍而重之。

他就曾见过父亲送许多的珠宝给母亲。那样美丽,放在妆奁盒子里,明式的紫檀妆奁盒子分好几层,只要一打开盒盖,将盒子一层层地拉开,满满的全是闪闪发光的璀璨宝石与钻石,红的、蓝的、绿的、紫的、白的,纯净的、晶莹的、绚烂夺目的,那样多,那样美,那样璀璨。可他没有瞧见母亲的笑容。母亲只是微微垂下眼睛,然后就把盖子合上了。他看到了父亲目光里的绝望。

所以,他曾发誓,永远不会爱上任何一个女人,她们就是如此难以满足。他为他的父亲而难过,到死也没有等来他的母亲,R夫人。

所以,很小的时候他就和母亲很生分,倒是和哥哥亲厚。只是当看到母亲和哥哥之间的深厚情谊,看到母亲保护哥哥的奋不顾身,他的妒忌与怨恨就在一天天地滋长,生了根发了芽。他学会了抢夺属于哥哥的东西。

那一天,是他的生日。母亲照样不在他身边,去花田采集属于她的花去了。倒是在哈佛上学的哥哥特意飞回来看他。那样风尘仆仆,十多个小时没有合眼,一下飞机,就跑去见他了。

彼时,大家已经分开住了。他不愿意再在那栋豪华却没有生气、没有感情的冰冷屋子里生活。他在江边新开发的别墅型小区里,购进了一套房子。

那天晚上,是哥哥和他庆祝,还送了那项链给他。两把镶了钻石的钥匙,出自名家之手。一把代表“打开幸运之门”,一把代表“打开幸福之门”,美好的寓意。对于他的别扭不自在,哥哥一向一笑置之。两人一起喝酒,聊天,最后醉倒在了一起,等酒醒,已经过了一天一夜。兄弟两人互看了一眼彼此的狼狈模样,然后大笑起来。

那样愉快的往事啊……

只是因为酒精的问题,却在第二天的深夜诱发了他的身体疼痛。

他做噩梦了,他又回到了那个夜晚,父母在老宅里争吵。他想上前一步去劝,一切犹如影画,他无法触碰到他们。无论他怎样喊叫,让他们不要再吵了。都没有办法。

他看到父亲推搡了一下母亲,打破了燃着的香氛,那一室大马士革玫瑰的味道使他窒息,然后是母亲摔门而去,跟着是父亲。

香氛倒在地上,并没有熄灭。那天,没有人在家。见到主人争吵,用人们躲到大屋外的用人房去了,哥哥也还在寄宿中学里没有回来。火点燃了地毯,一点点舔舐着一切可舔舐的东西。

他只是个十岁的小男孩,吓得身子被定住了。当他想起要逃,烟灰涌进了他的肺腑,那样疼痛,用人们开始撞门,可他们没有钥匙。他们开始捶打一楼的玻璃窗。而他的手脚被灼伤了,眼睛很痛,脸上被火舌舔过,像一把一把刀子在不断地割着他。后来,他看到哥哥破门而入,抱着他不管不顾地冲了出去。

“啊!”一声大喊,他挣扎着醒了过来,脸上、手脚上全是红肿一片,痒痛难忍,就如当初被火舔舐所起的血泡。

那一次,大火并不严重,只是他太小,完全被火吓住了。所以,他身上的伤也不算太严重。只是从此,在他心里就种下了阴影。他会突然发作,全身皮肤过敏,犹如在被火烧。心理医生说,这是心理问题,需要时间才能痊愈。

被酒精引发出了那一场噩梦,他的病又复发了。那一个晚上,是哥哥冲进他的房间,抱住了吓醒的他。哥哥只当他还是那个十岁的小孩,一遍一遍地对他说:“别怕,只是梦。有哥哥在!”后来他就慢慢安静下来。

而哥哥取过他放在枕边的项链,放进了他手里,笑着对他说:“你看,这是幸运符,它很冰凉。”果然,项链置于手心,冰冰凉凉的,哪还有什么火烤火燎,他的一颗心终于安定了下来。后来,每每他做噩梦,会本能地握住那链坠,冰冰凉凉的,他总能从噩梦中醒来。

那项链,他一直戴着,从不离身。

直至,他见到了汪晨露。

那时,他还不知道她的身份。

他只记得,她很温暖,很爱笑。她的样子不美,顶多算是清丽可人而已。偏偏长相那么清丽的女孩子,却爱肆无忌惮地大笑,使他想起了《聊斋》里的婴宁。

她爱笑,而且笑得很美。

那是在上海郊区的花田里,她在忙着采集花朵。

初秋的天气已经很凉爽了,可因换季,他的脸红肿得面目全非,连朋友都认不出他来。纪六还曾开玩笑说:“你是不是被蜜蜂蜇了,肿成这样?”

因文氏美妆企业在云南、西藏、新疆、上海郊区等地都有花田,听闻本地郊区的花田玫瑰开放了,他才会过来看的。

他就是在花田附近,碰见了汪晨露。

玫瑰花田里,是一片粉红色的海洋,花瓣垂垂,饱满欲滴,那是凌晨五点钟,他还记得他所闻到的玫瑰花的清香,清香中带着甜,他觉得,自己尝到了爱情的味道。

而她在唱歌给玫瑰花听。多有趣的一个小姑娘。

花田不算太高,但花树茂密,翠绿的叶子重重叠叠,想要找到一个人也是不易。他明明走了好些路,就是到不了她身边。他跟着她的歌声而去,繁花似锦,那粉红的花那样柔软,如丝如缎,织起一片云霞,她时而在花云的这一头,时而又在翠绿枝丫的那一头。

白色衣裙轻盈,倒映在粉红的花田里,使他想起看过的马塞尔的意识流小说系列,《追忆似水年华》中的《在少女的花影下》。而她,不是就在花影下吗?她就是花影下那一只狡黠的白狐狸,你想走近她,她却跑远了……

不知怎么的,他就念了出来:“不管时光如何流逝,场景如何变换,我的思绪永远会回到那个时间、那个地点,只为看一眼那时的我,那时的她,那时我们悄悄地约会。”

“咦,这不是《在少女的花影下》那些动人的句子吗?”那只狡黠的“白狐狸”终于停下了脚步,而他跟上了她。

看见他,她没有露出惊讶的表情,反而上前一步,将一枝玫瑰花递给了他:“我也爱看《追忆似水年华》,不过我只注重看讲述艺术史的部分。谁让意识流小说会让人看着看着就分神呢!”她耸耸肩笑了,露出一口可爱的白牙,尖尖的,细细的,他心中那只狡黠的狐,再次跳了出来。

“我喜欢书中对嫉妒的描绘。”连他都能听出,自己有多妒忌。他妒忌他生命中一切所缺失的美好……

见她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他笑了笑:“我就住在花田边的农舍里,晚上请你过来吃饭。”

她微侧头,答了他的话:“毫无疑问,生发出爱情的,往往不是一个人的魅力,而是他说的这样的话:‘不,我今晚没空。’”《追忆似水年华》里的句子,被她脆生生地念出,连拒绝都变得有意思起来。

他喜欢这个十七岁的小姑娘。在最美好的青春年华遇见我的女孩……他在心中想道。

“我叫晨露,你叫我露露姐吧!对了,你叫什么名字?”汪晨露微笑着伸出了手。

“逝去的年华,年华。”他喃喃。

“什么?”她没听清。

他笑了笑:“年华。”

“姓年名华呀?好名字啊!”她拍了拍手,笑容明媚。而他没有纠正她的错误,他就叫年华。

在似水年华里,他骗了一个女孩,他说,他叫年华。

她说,这段时间,每天四点,她都会到这里来采集玫瑰,一定要第一道阳光照射下来前的才好。

他说:“就像某种仪式?”

她答:“是的,就像某种仪式。”

她有时会问:“你为什么会来这里?”

而他看了她一眼,随意地答:“许是命运使然。”

她一边整理满箩筐的玫瑰,一边说:“在每年六月,从清晨四点开始,在朝露初降时,就得摘下沾满晨露的玫瑰。在花瓣的水分饱和度达到最高的时候把花摘下,只为追寻酿造最佳玫瑰水的完美定律。”

“你是花农的女儿?”他有些意外,这样淳朴天真的女孩,不大像都市女孩。

她歪着头,想了想:“也算是吧!”她整理好玫瑰就离开了,要赶去附近的加工厂交货。那些加工厂就是文氏旗下的蒸馏厂,由他的妈妈R夫人负责,同时也有几家国内的精油公司与护肤品公司。

那天晚上,他在农舍等了一个晚上,可是她没有来,果真应了她早上的拒绝。其实,他并没有洛丽塔情结,可他被她蓬勃的生命力给吸引住了。

在黑暗中,他默默想念着她,似乎能闻到她身上的香味。他打开了灯,看着镜中的自己,红肿丑陋的脸,她竟然没有被吓跑,还愿意和他聊天?如是想着,身上的痛苦也似轻了许多。

第二天,他在凌晨四点准时出现在了花田里。

今天的她,穿的依旧是一条白色的亚麻布连衣裙,宽宽松松,却显得她分外苗条。她系上了一条粉红色的长丝巾,将瀑布般的长发包裹住了,远远看去,就如一枝亭亭玉立的玫瑰花。

“嘿,”她上前一步,手上拿着一个小瓶子,说,“可以吗?”

他点了点头。她莞尔一笑,替他喷了喷手臂上的红肿,十分钟后,没有任何变化,但觉得没有那么痒了。他再点了点头,她替他喷了喷脸。他只觉得,连眼睛都没有那么肿了。

“这是真正的大马士革玫瑰水,有消炎、镇静、舒缓的作用。喏,你拿着,用完了我再给你带。等明年六月,我让阿塔——哎哟,阿塔就是阿爸的意� �——再给你研制几瓶,保管你的过敏就好了。”汪晨露调皮地往他脸上再喷了喷,然后将瓶子塞到他手上,而他握住了她的手,没有松开。

汪晨露一怔,抽了抽手,他就松开了。

她笑了笑:“好了。我该工作了。”

那是一个愉快的假期。

每天凌晨四点,他准时在花田里等她。

他不作声,只是看她工作。

她总是穿不同的白色连衣裙,裙子很长,包裹住她细长的腰身与腿,她的脚上,穿的是粉色的布鞋,爬山走路,快如灵动的小鹿。

他曾无数次幻想,她白色长裙下,那一双修长均称的腿。

她的个子不算太高,一米六三左右,后来也果真没有长过个子。可她很纤细,身段诱人。当他看着她的长裙时,觉得自己有些龌龊,倒像纳博夫笔下喜欢洛丽塔的中年老男人。

与一般女子不同,汪晨露居然会打趣他。她会突然走到他身边,将手中的玫瑰递给他。他接过,知道那是她善意的提醒,不该如此盯着她的大腿看。她还会突然念叨:“洛丽塔是我的生命之光,欲望之火,同时也是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得由上腭向下移动三次,到第三次再轻轻贴在牙齿上:洛——丽——塔。”嘻嘻哈哈的笑声过后,她问,“我说得对吗?男人都有洛丽塔情结。”

“可我正当青年,才二十三岁,算不得老男人。”他答。

“对的,所以你不爱洛丽塔。”她会给出很聪慧的答案,一语双关。

她可以褪色,可以枯萎,怎样都可以,但我只要看她一眼,万般柔情就涌上心头。她是他心底的秘密,他不会告诉她。

他在心里下了决心:一定要培育出全年开花的大马士革玫瑰。

他把这个想法告诉她,而她哈哈大笑。她说,如果全年都能开花,那就不是大马士革玫瑰了!而他在心底对她说:那我就给它定名为晨露玫瑰。

等到下次见面,他依旧盯着她的大腿看。

汪晨露不高兴了。她举起玫瑰花枝,轻轻抽他的肩膀,叶子和刺刮伤了他的下巴,还出了一点血。

他也不恼,问她:“气消了吗?”怎么看,都像情人间闹的小别扭。

她的脸一红,不搭理他,继续采集花朵。

那丝缎一般的粉色花朵,在她素白如玉的手上流连,美得就像一幅画。

他还发现,她与一般的花农女工不同,她的肤色白得十分奇特,他极少见着如此白的女孩,而她的眼珠极黑。她的皮肤细腻如玉,没有花农的粗糙。她的眼睛很美,眸子里的一切都是那样纯粹。她不会是当地的花农。

“晚上,来见我好吗?”他再次提出了邀请。

“女孩子不能随便到陌生男人的家里做客。”她眨了眨眼睛答。

他分明感觉到,如她质朴的女孩,没什么男女大防,她不过是在调侃,调侃他老是盯着她的大腿看。

“我会在这里等龙血树开花。你知道龙血树吗?几十年才开一次花。碰巧这棵新移植的要开花了。只可惜,我的爸爸、哥哥都不在这边。你愿意陪我看吗?”她说,笑容明媚,里面丝毫没有芥蒂。她没有防备他。

他答:“那是我的荣幸!”

深夜时分,花田附近静极了。

他按时赴约。

那里有个小山坡,刚好可以沐浴到柔和的月光。她就坐在月亮下的小山坡上,双手抱膝,下巴搁在膝盖上,笑着看他。

山风吹过,掀起她的白色长裙,他看见了她修长纤细的小腿,洁白细腻,如玉笋。她静静地沐浴在柔白的月光中,仿如那只狡黠的白狐狸。他只怕,走近了,它就逃了,就如缘分。

她依旧在月光下等着他,没有跑开。

他静静地在她身边坐下,仰着头,看那皎洁的月光。

她说:“你很寂寞。”然后指了指左边的那棵龙血树,“爱看在夜里开花的树的人,都很寂寞。”他从来没有和她说过自己的过往。他们彼此还是陌生人。

那棵树有六七米高,一看必定在百年左右。枝叶十分繁茂,墨绿色的带状叶片集中于枝顶,青翠欲滴,生机勃勃,整个树冠非常美丽,缀着一簇簇花苞,有白的、米黄的,还有碧绿的,十分可爱,眼看着就要盛开了。

他看着龙血树,忽然道:“你可能不相信,其实我是化工科出身,化学是我的专业。我可以将树上的花变为拥有最清幽味道的香水。”

她一怔,答了:“我相信。”那样毫无保留,相信就是相信。

似想起了什么,她叹了叹,说:“我的一个好朋友小鹂,她很有才华,也很有野心,只是她是孤儿,所以她和一位绅士做了场交易。绅士送她出国深造,她则成了他的情人。像小鹂那样不容易。”

“就像喜宝!”他答,“在生活面前,没有什么错。”

“谁?”汪晨露露出了皱眉头的傻表情。

“没看过亦舒的《喜宝》?”他倒是乐了,这个小姑娘还真有意思。他好奇,除了玫瑰,她还懂得什么。

“你有的话,可不可以借我?我很少看言情,我哥哥曾和我说过,女孩子应该多看些像《飘》和《红楼梦》这样的小说,不要整天看情情爱爱的。”

他笑出声来:“你哥哥真严肃。”

“他是为我好呀!其实我也觉得,女孩子就该像斯嘉丽,为了生活,可以随时战斗。”她握起拳,一副随时要去冲锋陷阵的可爱模样。

他看着远方花田,有些茫然:“某种程度上来说,姜喜宝与斯嘉丽是一样的人。”

“哦?”她又说,“我明白了。”

“《喜宝》是我小时候看的,书就放在农舍里,我明早拿给你。”怔了怔,他说了下去,“其实,书不是我的,是我……是R夫人的。”

“R夫人?我觉得她一定是个美妙女子。她是你的老板吗?你负责在花田这边看守吗?毕竟六月里的大马士革玫瑰太值钱了,很多人会在夜里偷采的,我家也派了人来守着,包括看守这棵神奇的树!”她指了指龙血树,又是笑嘻嘻的了。

他答:“是的,她很美。”似是陷入了某种莫名的情绪。

汪晨露看出了他的忧愁哀伤,她觉得,必须要给他安慰。于是她轻轻地拥抱了他一下,随即放开他说:“你脸上身上的红肿是怎么回事?”

见他的身体抽动了一下,她伸出双手握住他的手,支持他,“没关系,我不会告诉别人。”

于是,隐去姓名身份,他说出了他的故事,他的妈妈不爱他,而爱他的父亲因为商业对手的逼迫和妈妈的冷漠,一气之下,病故了;他更遭火燎之灾,从此后,便会如此,只要一想起伤心往事,就会病发。

他说得很简单,她却听得难过,真心实意怜惜他。她安慰他说:“你别难过,一切都会过去的。”

忽然,他觉得累了:“可不可以在你肩膀上靠一下?”

她一把将他揽了过来,将他的头压在她的肩膀上,笑他:“你比我还傻。”一个大男人,心里得有多痛苦,才会想要一个依靠?她的心觉得不好受了,为了开解他,她也给他说了她的事,她也是孤儿。

她说得简单轻巧,原意只是为了安慰他,他懂得,于是只答了她一句:“谢谢你。”

不觉已是天亮,两人相依偎,聊了一整个晚上。她要去采花了,而他说:“我拿了书,就到花田找你。”

而她爽朗的笑声飘在花田里:“好!”

他们依旧在每个清晨见面,可无论他怎么相约,她都不愿晚上去他的农舍里做客。他才发现这个女孩子执拗的一面。

晚上的约会,那是属于情人间甜蜜温馨的时刻,所以汪晨露拒绝。她只当他是朋友。她那样直白,没有城府,不会掩藏,他不是没有失望,只是小心翼翼地收起来了。

他没有再勉强,收回了邀请。只是在某天清晨,看见她坐在花田下看《喜宝》时,他会揶揄她:“我长得丑,你也乐意和我做朋友?”弦外之音却是:你不肯答应我的约会,只是因为我的容貌。

她却脸一仰,用夺人心魄的美丽眼睛看着他,笑嘻嘻地说:“我知道你其实很帅。你有一双深邃得让人过目不忘的眼睛,像会说话一样。我喜欢你,朋友间的喜欢。”

他只能退回到朋友的位置。

再次见到她,是在他的农舍里。可她不是来赴他的约,而是当地的花农找到了她,说有个男青年身体皮肤过敏得很严重,所以她赶了来。

当她推开门,看到的是年华蜷缩在床上,而带路的花农显然也急坏了,不知该怎么办。床边上还坐着一个男人,长了张娃娃脸,站了起来,说:“他已经有些神志模糊了。”

汪晨露镇定下来,忙问他:“你是他的亲人?他为什么会突然病情加重?”

那男人道:“我是他的朋友,小六。他是心理创伤性特征,一回想起痛苦的往事,就会身体红肿难忍。”

汪晨露对那花农耳语了一番,花农就离去了。她让小六将年华的衣衫除去,抱他进木桶里,再装进温热的水。

幸好这里是蒸馏厂房区,所以有温水循环系统。她让小六密切监控水温,而自己在门外等花农来。

没多久,花农就来了,还提了两大桶水。

那是用深棕色玻璃瓶装着的两大桶水。小六正看得莫名其妙,汪晨露已经扭开瓶盖,满室的玫瑰香扑面而来。而她和花农一起,将水统统倒进了木桶里,让年华浸泡。

见小六仍是目瞪口呆的,汪晨露微笑着解释:“这些全是浓缩的大马士革玫瑰花水,纯正原始,有很强的镇静修复效果。”她蹲了下来,手伸进水里探了探水温,全然没有都市女郎的扭捏。

花农却嘀咕了一句:“这可是一桶千金的。阿柏少爷提取得可辛苦了……多可惜呀!”

汪晨露轻斥了他一句:“人总该是要帮的!”

一桶值千金,这一下,小六的眼睛瞪得更大了。他也是惯常铺张奢侈的,可也没有奢侈到拿黄金泡澡的程度。

汪晨露看出了他的心思,忙道:“大马士革玫瑰精粹,确实是有液体黄金之称。”

见年华眼睛微动,她正想起身,手却被抓住。他本就是赤身裸体,这样抓着她的手,他又那样烫,她的脸红了,连忙对小六说:“你帮忙看着他,我得走了。”她要抽手,手却被抓得更紧,他的眉头紧了紧,好似很痛苦。

“别呀!你走了,我可什么也不懂。”小六倒是看戏看上了瘾,心道:这文洛伊泡妞还换个这么文艺腔的假名,想他在上海滩,美丽优雅的名媛、绝代的佳人,甚至当红的新晋影后都拥有过,现在居然对个野丫头感兴趣了,真是越来越差劲了呀!

小六看不上晨露,只当她是个乡下姑娘,可只一瞥间,又被乡下姑娘那惊心动魄的漆黑眼睛所摄住,心下叹息:真是浪费了一双美眸,居然长在如此平庸的脸上。

读出了小六的鄙夷,汪晨露也没有放在心上,她从不觉得,一个女子不美,就不能拥有幸福与快乐。恰恰相反,她拥有可亲的阿塔、可爱的阿柏,她快乐而知足。

她没有离开,手一直让年华抓着。被热气蒸着,她感到困了,打了个哈欠,蹲着的身子顺势坐了下来,头靠着木桶,居然就睡着了。

等听见她均匀的呼吸,小六才笑出声:“别装了啊!”

“好你个纪六,跑这里来。”文洛伊声音压低,生怕吵醒了她。

“我怎么不认识年华?年华是谁?”纪慕打趣,“我还说,怎么老等不到你回城,原来是被乡下姑娘迷住了。”

“别说得这么难听。”文洛伊动了动胳膊,似在警告。这一动,只觉全身都舒泰了,红肿退去不少,也不痛了,只剩了微微的痒,偶尔在他心尖挠上一挠。

纪慕知趣地走了。

只剩了他们了。文洛伊看了看熟睡的她,脸蛋红扑扑的,腮边居然还有口水,准是梦到好吃的了。

他看着她,忽然觉得,水太热了。

“哎,醒醒!”他唤她。

她揉了揉眼睛,哼哼:“阿柏,别吵我嘛!”

阿柏!那一句话如一颗钉子,将他钉在了那里!他是那样高傲的一个人,什么样的女子他没有!他发过誓,不会爱上任何女子!他不会走父亲的老路,去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

文洛伊迅速穿戴好。

可当走到门边,他再次回到了她身边。她依旧睡得甜美。一个没心没肺的野孩子、野姑娘!他取下脖子上的项链。将那两把钥匙塞进她的手心。他说:“祝你幸福!”

然后,他离开了,再没有出现过。他只让她记住了,年华。

门外有响动的声音,许是汪晨露回来了。

文洛伊一怔,唇边铺开一丝苦涩的笑。他的手微微抬起,项链在空中画着柔和的弧线,两把钥匙互相碰撞,发出丁零丁零的声音。

“洛伊?”那声呼唤温柔暧昧,他不觉蹙起眉头看向门外。她就站在那里,脸色绯红,原来是喝多了。

他低笑了笑,过来一把扶住了她。

她却笑了起来,双手抓着门框不肯放手。他从不知道,喝醉了的她,倒是有股蛮力的。

“哟,还知道回来呀?”他打趣。

“嗯,我自己开车回来的,厉害吧!”她哈哈大笑。

这一句话,倒使他苍白了脸。原来汪晨露不会开车,每每出行,皆要司机接送。如此一来,倒是有许多不便。他给她弄了一个车牌,而她也只是勉强学会了开车,还从未正式上过路。

“我厉不厉害!”汪晨露忽然放开了手,害得他也一下没站稳,两人险些摔倒在地。她搂着他,不管不顾

地吻了上来。

他开始有些不耐烦地推开她,一次又一次,可她还是要扑上来,吻他的脸,吻他的唇,吻他的下巴、锁骨,他恼了,一把推开了她。

她一头撞到门上,撞得痛了,却更用力地抱着他:“你说过的,你说过会爱我一辈子的,你明明答应了的,为什么要看我如此难过……为什么……阿柏,为什么?”

原来,她不过是把他当成了那个男人。

原来,刚才她见了汪柏。

一丝冷笑从喉头溢出,这样最好,他不爱她,她也不爱他,他们只是一场交易。他开始回应她,撕扯她的衣服,狠狠地吻她。

她觉得痛了,拼命地挣扎,而他将她推倒在沙发上。她的手胡乱地抓着,他就一把按住了她的手,将她的身体压向沙发深处,她的双手被他死死按住,她动弹不得,呜呜地哭了,像只小鹿,发出含糊不清的哭声,可那双眼睛那样明亮。

他吻她的后颈,她的身体缩了缩,他一把将她转了过来,使得她面对着他。她的双眸睁得那样大,却空洞没有神采,不见丝毫璀璨的光芒。他想看看她,她却闭上了眼睛。

他恼了,加倍地折磨她,而她只是双手攀住他的肩膀,连反抗的力气也没有了。床笫之事,她从来不会拒绝他,只会默默地承受,像具没有灵魂的空壳。她终于清醒了,认出他来。

他折磨着她,他想,她恨他也是一样好的,总胜过在她心里,什么也没有留下……

她太累了,躺着一动不动,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他挂在脖子上的链坠使她清醒,她举起手,摸了摸那两把钥匙,带着浓重的疲倦说道:“那是我的项链。”见他哼笑了一声,怕他恼了,她连忙解释,“是一个朋友送的,并不是……”她没有再说下去。月亮透过窗纱,一点一点地染了进来,一室月辉如水,外面的世界也渐渐静寂下来,这样的夜里,她的心也安静了几分。

她翻身伏在沙发上,半边身体却依旧靠着他,他吻了吻她裸露着的光洁圆润的肩膀,她的身体曲线很美,在暗夜里盛开,就如那粉色的玫瑰。

“你还记得那位朋友?”他问。

“你知道吗?我真心将他当作朋友。我从来没有对外人说过什么心事,可对着他,倒一股脑地只想把一切烦心事说出来。”她举起双手,抚摸他的眼睛,把自己的眼睛闭上,然后说,“他和你一样,有一双深邃的眼睛,只是他样貌丑,所以自卑。我那时还小,不太懂得人情世故,只是觉得他眼底满是脆弱与孤独……我只想安慰安慰他,可他没打个招呼就自己走了。到了今天,我还在担心他。他说过的,他的母亲不爱他,爱他的父亲却病故了。他一个人孤苦伶仃的,哦,他还有个哥哥,可他觉得,亲如哥哥也没有办法明白他……”她喃喃说着,困意渐渐袭来。

他抓住她的手,放在唇边吻了吻:“睡吧!”

他拥着她入睡,原来,她喝醉了也还是有好处的,像只黏人的小狗。

阳光照耀,她在一阵阵头痛中醒了过来。而他早醒了,可自己的半边身体还压在他身上,如此亲密的举动,使得她慌乱起来。正要动,他低低地在她耳边说了句:“外边冷。”

她就不再动了。他笑了笑,将驼绒毯子往她身上盖严实了,他离她那样近,吻了吻她的肩膀,而她羞得红透了脸。

他大笑起来:“昨晚的拼命三郎哪儿去了?”

憋了半天,她才说了出来:“我酒品不好,你别生气。”

不知道为什么,那句不该出口的话,他问了:“和我一起,你快乐吗?”

她撑起半边身子,仰起头看着他,就那样直直地与他对视,眼底的惊恐一闪而过,却执拗地说出这世上最刻薄的话:“我以为我们说好了的,这只是一场交易。”后半句话,她说得很轻。

原来,这只是一场交易,她不会也不肯交付出自己的一颗心。

多么残忍的话,无论他给她再多,她也无法满足。他冷笑了声。她听出了他笑语里的刻薄与恨透了她的那种情绪。

她怔了怔,却说了下去:“我知道你看不起我。是,没错,我是依附于你,我只是你一时兴起买来的玩物,只能等你玩腻了、玩厌了再一把扔出去,就像一只摇尾乞怜的狗,而你不屑于施舍半点残羹。可是我不会因此看不起自己。我生来就是孤儿,阿塔没了,阿柏也离开了,帕沙家人巴不得我死,所以我没有办法变得讨人喜爱。年华说得对,我没有错,生活本就如此。我与小鹂都没有错,我们只能做姜喜宝。我有什么?只能拼命抓住一切可以抓住的!你觉得我很丑恶?我告诉你,我从来不觉得!”

原来她是嫌他龌龊!他吻住了她,不让她再说下去。她咬他,他就掐她。他动作粗暴,而她大哭起来,一切又回到了原点,又回到了她初见他时的情景,残暴,肆虐。

“说得好听,你不会看不起自己?那是因为你不知道什么是龌龊!你嫌我龌龊?我就让你看看,谁比谁更龌龊!你还想着和汪柏在一起?我就让你跟我一样脏,让你没面目去见他!”

她绝望地睁大了眼睛,他提到了阿柏!

她像一只绝望的狐狸,等着被剥去遮体御寒的皮毛的狐狸,瑟瑟发抖,只能任他剥皮拆骨。就如一场噩梦,无论她怎么挣扎,怎么哭泣,就是没有法子醒来,他在一遍遍地告诉她,她有多肮脏,即使剥去了那层皮毛,里面也是肮脏的,也是该被他撕碎的。身体的疼痛与恐惧吞噬了她,她看不到尽头,只觉得自己被撕裂成了千片万片,筋骨也被抽出,血肉模糊。而他依旧没有停止:“我有多恨,你就该有多痛苦!”

她只是不明白,为什么是她,她到底犯了什么错,他要如此折磨她、羞辱她……无边的黑暗涌了上来,像在最漆黑、最深寒的夜里,潮水一点点地涌来,一点点地将她淹没……

在私密性极好的高级会所里,莉莉朝着大厅安静隐秘的角落款款走去。

大厅里还置了几张散开来的餐桌,在那里用餐的都是一些名人。

因为那女子很美,莉莉不由得多看了两眼,那女子高挺秀气的鼻子上架了一副黑色墨镜,唇色红艳,勾人夺魄。一袭黑色连衣裙将她姣好的身形勾勒出来,凹凸有致,倒真是个惹火的女郎。

她戴着白丝绒手套,修长的中指上套着一枚八克拉的全美钻镶嵌的戒指,在灯光下流转着璀璨光华。

脚步慢了些,在拐弯前,莉莉竟然看见文洛伊坐到了那位女子身旁,并彬彬有礼地亲了亲那女子红艳的唇。

原来,是偷吃来了。莉莉笑了笑,推开了虚掩着的包厢门。

灯光不甚明亮,跳动着橘黄色的光,将包厢里的一切渲染得璀璨夺目。时鲜的花一簇簇摆放着,时不时地传来幽香。天顶处镶嵌了一面巨大的玻璃,玻璃那样透明,一尘不染,被灯光一打,更像是进了水晶宫般,而汪柏就那样安静地坐在那里,腰板挺直,有股不怒自威的风度。大厅里坐着一个他,天顶上又映出另一个他,一身剪裁得体的修身黑西服,雪白的衬衣,深色的温莎结,衬得他眉目风流,英气逼人。

他没有看她,但笃定来的是她,手轻轻一抬,将雪茄放到了水晶烟灰缸里。下颌才稍稍抬了抬,轮廓分明的脸从暗面的光线中转了过来,一双眼睛不带丝毫情绪地看向她,深如大海,使她害怕。

他说:“帕沙小姐,你来迟了。”见她拘谨的神色,汪柏倒是笑了,“还喜欢这些花吗?是从我的花园里剪下来的。”

她清了清嗓,努力使自己平静下来:“不知道汪先生今日约我到此,有何贵干?我以为我们早谈好了的,我替你做那个幌子,去收购不止琉璃家化一家的股份,亚太区最重要的三家美妆品生产公司我都已购入其股份了,你为的就是骗文洛伊出手吧?那三家都是文氏常合作的公司,如果被我控股了,文氏将会被牵着鼻子走,所以文洛伊已经出手了,花了那么多的钱,你打的什么主意我没兴趣知道。我只知道,那些照片,你答应过都还给我的。”

“不要一上来就将自己唯一的底牌也掀开嘛!”汪柏含了一点笑意,看着她,姿势没有变动分毫,仿佛她是空气,他连和她交谈也不屑。

这样的情形使她害怕,病急乱投医:“你也不看看,外面坐的是谁?文洛伊也来了,还带着美丽的女伴。你就不担心,你的晨露独自在家寂寞吗?”

汪柏的身体似动了动,可她没有看清。等到他再说话时,她却一动也不敢动了。他说:“如果下次你再敢说出晨露的名字,我会让你从这个世界上消失。提她的名字,你还不配。

“乖乖的,不说话就好了,你只要听我把话说完就可以走了。”候了许久,他才开始对她说话。他转过身来,从内袋里取出几份文件,扔到她面前,“请慢慢看。”

莉莉一张张地翻阅,瞬间连最后一点唇色也没有了。那几份文件,一份是何董的银行总录备份,一份是合同,当然,还有他答应过还给她的照片。她和何董的不雅照!

“如果把这几份文件与总录一并给何董,不知道他会怎样处理呢?”他的声音依旧是温温暾暾的。

可她知道,如果他给了何董,只怕无须他自己出手,何董就会让她从这个世界上消失的。

“有句话说得好,恶人自有恶人磨。你从帕沙产业里长期亏空如此大的数目,竟然还拿去炒期指,输了,就去钻何董的空子。看来何董也真是老糊涂了,也不怕女色误事。借何董挖商业机密,进行内线交易,还搜集了不少何董的生意机密,看来你也想握住何董的一些把柄嘛!只是你拿着这些去要钱,他会不会当提款机,让你一次一次地按呢?哦,当然了,他现在还不知道!”汪柏饶有兴致地看着她。

关于何董的总录,里面的生意机密有太多内幕,如果不是到最后关头,不是在已经离开中国的情况下,她是不会主动向何董抖出来的。那会要了她的命!那只是她的最后一招,眼下却被他轻松道来,连最后一点活路,也要断了她的。

莉莉一惊,跪倒在地。

“对了嘛,做人谦虚些好呀!”他淡淡地道。

莉莉似被钉在地上一般,只听他继续道:“怎么会有这样的傻女人呢?以为在别人那里探听到了内幕消息,能够在股票市场大赚一笔,结果倒栽了个大跟头,大量资金被套,只能挪用公款填补。对了,你真的不打算在最后的期限内,把公款也填补上?挪用公款,内线交易,这得坐几年牢呢?”他还真的举起十指数了数,然后笑笑地说下去,“而且被帕沙侨知道你挪用了他的资金,他会怎么做呢?”

“求你,放我一条生路。”她攀住他的裤腿哭道。

他又笑了笑,十指交叠放于膝上:“那当初我又该求谁放我和晨露一条生路?”见她衰败如死,他才满意地说道,“把你帕沙家的股份全数卖给我,应该够还公款了。只不过嘛,那些证据,我会替你留着的。对了,下次别再那么轻易听信别人的话了,哪有那么多内幕消息!这次我请操盘手做的市,看来你还满意,居然投资了那么多!好了,你该感谢自己流的是帕沙的血,你的这点股份,够还这次的失败投资了。”说完,他拿出已列好款数的支票给她,“这些够你疏通琉璃家化的那位生产车间经理了。记住,事成后,你让他滚得远远的,不然他一旦被人抓住,可是要坐一辈子牢,这些贿赂也真够你和他坐一辈子的经济牢了。”

看着她跌跌撞撞地离开,他微笑的掩饰下,那颗心依然在痛。他和晨露的孩子,那个孩子连生下来的机会都没有,他们的孩子,又该去求谁呢……

大厅的一角,传来一丝喘息与呻吟。

那里被一排排翠竹阻挡,还垂下一层一层碧绿的芭蕉叶,泉水的声音透过雨帘,一点点地垂下,坠于池里,丁丁零零,如溅珠碎玉,越发显得后院清幽。

倒是个幽会的好去处。

本无意打扰,但汪柏的车停在后院的内巷里头,所以他安静地走了过去,见着了那个人。只见他搂着一名美艳女子,靠在树影婆娑的墙上亲吻,旁若无人。汪柏的脚步顿住了。

似是察觉到了身后射来的目光,文洛伊从垂下的大片芭蕉叶的阴影处走了出来,见是汪柏,倒亲切地打起了招呼:“汪总也在这里呀。”手一挥,让那女子先走。

见汪柏不作声,他两手插在裤袋里,下巴仰起,眼眸却垂下,不耐烦的意味很明显。原来,是他挡了他的路。他移过身子,让汪柏先过,然后对着汪柏的背影道:“你从华尔街请过来的精算师朋友,也介绍给我认识认识啊!”

原来他查到了!从小在华尔街拼杀成长起来的文洛伊,果然不简单,竟然发现得这么快!汪柏笑着回转身道:“有机会的。”不等他答,就要离开。他会发现,也在预料之中,不然对手太弱,这个游戏就不好玩了。

“我会替你向晨露问候的。”文洛伊说道。

汪柏的步子猛地停住,文洛伊饶有兴致地看着他僵硬的背影,然后才听到他冷冽的声音从后头传来:“好!”

那一晚,汪柏喝了许多酒,他一遍遍地给汪晨露打电话,汪晨露无法,唯有到他住的地方看他。

那是从她见到他后,第一次到他的家里来。他是真的醉了,居然连大门也没有锁。

一套再简洁不过的酒店式公寓,因为靠在黄浦江边,才显现出它的不凡来。如此寸土寸金、纸醉金迷的十里洋场啊!而他的公寓在顶层,还有一个特意辟出来的空中花园。

花园也可以说是花房,用玻璃构建起天幕,花团锦簇中,还置有一张小床,想来躺在那里,数着满天霜糖一般的星子,很快就能安然入睡吧……

一声叹息,汪晨露离开了满是玫瑰花的花房,在卧房里找到了屋子的主人。

尽管大厅布置简练,全是黑灰白三色,干练中透出一股时尚气息,可当她进到卧室,才明白,她的阿柏,她过去的生活,都浓缩在了这个小小的环境里。

这里和她在伊斯帕塔的卧房一模一样。

那时她还小,什么都不懂,也曾有过任性的时候,总想要到这世上不可能要到的东西。阿塔创业艰难,他们的住处不是不简陋的,比不上在伊斯帕塔那个美丽奢华的家。重祖母还在世时,她常在伊斯帕塔住,重祖母很喜欢她,总会一点点和她说玫瑰花的故事,教她怎样萃取玫瑰花中的精华。每一样成分、每一种萃取方法,乃至她的化学课,都是重祖母一点点教的。重祖母说过,她有天分,懂得花儿,也最像自己。重祖母是她见过的最美丽的女人,那样优雅,那样风华绝代,明明已有百岁高龄,可看着竟像个七十岁的人,还一点不显老,脸上的皱纹都是淡的。

她爱她的重祖母。她曾很天真地想,她自己就是重祖母的亲重孙女,虽然没有血缘关系,心却是连在一起的。那时的自己多么天真啊!在重祖母的庇护下,她住着公主样的卧房,房里放满了鲜花,多是美丽绝伦的玫瑰。那时,重祖母还开玩笑似的每天唤她:小海伦。最美丽的海伦,是要嫁到特洛伊去的,做特洛伊王子最美丽尊贵的公主。

她总是歪着头,一脸不服气,抱着阿柏的手,对着重祖母嚷嚷:“我才不稀罕做公主呢,也不要嫁王子,要嫁就嫁阿柏!”

而阿柏总是笑,笑得腼腆,可眼底是满满的、掩饰不住的幸福。重祖母也是笑,用好听的声音说道:“那是因为你本来就已经是我们的小公主了呀!”是呀,只有本身已经是这世上最幸福的小公主了,才会不稀罕当公主。

可在这孤岛上,在这繁华如锦的十里洋场,他们只是互相取暖的孤独的人。她和阿塔、阿柏不怕苦,一点点地打拼,阿塔用了十年的时间,为他们创建了一个乐园。从最开始的风餐露宿,到后来的高床软枕。她的阿塔不倒,她永远可以是世上最可爱的小公主。所以在这座孤岛上,她有了自己的家。

她现在住着的家,就是当初阿塔发迹时买下的。眼下海东住着,而她偶尔也会回去小住。那里有她与阿柏和阿塔的回忆。她不舍得,再艰难时也没想过放弃。所以,她从不邀文洛伊过去,宁愿自己住去他家。

而阿柏,却再不能进入那个家。

风口浪尖上,他与她的过往总逃不脱媒体的捕风捉影,而文洛伊的出现,也无法让他再踏进曾经的家。他就一个人住在如此冷清的房子里,连家 也没有一个。

只有这间卧房,让他与她觉得自己的心还是跳动着的。

汪晨露喜欢伊斯帕塔的家,所以刚回到上海时,面对一贫如洗的现实,阿柏承诺,会给她一个温暖馨香的家,就连卧房里也布满玫瑰花。他会替她实现所有的愿望。

如今,他终于实现了,这个卧室很美很美,一直是她想要的样子……

“晨露……”阿柏的呼唤,打破了她沉浸的回忆。那些回忆,就如抽屉里锁着的最珍贵的糖果,而她就如最贪吃的小孩,总想偷偷地拿出来,吃一颗,再吃一颗。可总有吃完的时候,所以她不舍得……

“我在这里,阿柏。”她握住了他的手。

阿柏睁开眼睛,竟没有清醒过来,以为自己还在梦里。

他说:“明明你就在我身边了,可我不敢眨眼睛。我怕我再次睁眼,你就不在了。我每天都会梦到你来看我,我就可以一直握着你的手,你说过的,只想永远握住我的手,我们永远在一起。可是你骗我,你自己走了,剩下我一人,每天等在那里,一直等、一直等,你却没有再回来。然后梦就醒了。今天也是梦到这里就结束了吗?你又要走了吗?”

那一刻,汪晨露再也无法承受,呜呜地哭了起来。

而阿柏急得连忙抱住她,一边吻她,一边安慰:“是我不对。我不该这样说的。那样你就永远不会离开我了,对吗?”

他以为,那只是一场梦。

她渴望他的吻,可她明明知道这样是不对的,这样,她会使阿柏永远无法振作起来。可他的吻,那样甜蜜,又那样绝望,让她贪婪地生出了希望,让她不舍得再次将他推开……

他一遍一遍地亲吻着她,他的亲吻让她窒息,而她猛地想起了那个孩子,鲜血淋漓的回忆绝望地涌了出来,那个胎儿已经成型,她却没有办法,因为它已经胎死腹中了。当医生帮她引产,当鲜血止不住地涌出,她觉得,自己要死了,也希望自己就此死掉。可老天从来没有想过要放过她……

她绝望地哀叫,她的意识变得混乱,可她还是一点点地说着那个婴孩,连语言也变得支离破碎。终于,他停止了亲吻,只是紧紧地抱着她。

汪晨露想,自己本就不应该来这里。她为什么还要活着?

阿柏站在窗边,看着窗外夜色,抽起烟来。窗边已经有好几个烟蒂了。

见她一直看着他,他说:“我一定会让你回到我身边。”

她想了想,说:“算了,阿柏。我们明明都知道,一切不可能回头了。都忘了吧……”

他猛地抬头,连眼睛都是红的,因身体颤抖,那支烟也跟着颤抖起来。他用力碾熄,一字一句地说:“我怎么能忘!”

她怔了怔,觉得心很痛,说:“我的心,很难过,所以我想忘。”

他没有再说话,只是一味地抽烟。

候了许久,仿佛过了一个世纪,她说:“送我回去吧。”

凌晨三点的时间,这样寂静,这样冷清。若一个人离开了,另一个人必定只能在孤寂里独舔伤口。他笑了笑,说:“我刚才见到了他,他有美人在怀。他能寻欢作乐,你也可以放纵一次。”

原来,终有一天,阿柏也会说出如此伤人的话。

她只觉得身子有些冷,却听他说:“你的脸色很苍白,”她一怔,又听他说,“你爱上他了?”

她终于抬起双手环抱住自己,才觉得暖了一点,可声音依旧是颤抖的:“你找我,就是为了说这件事?”

“就像在说旁的人、旁的事,对吗?”他站了起来,轻轻地走到她身边,看着她,“那我对于你来说,又是什么?”

该来的,总是避不过。汪晨露只是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

“我知道,当初我的离开、孩子的离去,让你灰了心,让你对我彻底失望了。你不再像从前那般全然地信任我。你能忍受他碰你,却不能忍受我,你恨我。”阿柏一字一句说来,平淡无波的口吻,说出来的话,却是那样惊心动魄。他深邃无波的眼底,似燃起了两簇火苗,那样亮,那样灼人,仿佛要将一切全部燃尽。

她只能逃避,唯有逃避:“我没有法子,我真的没有法子了。你不要逼我,不要逼我。”反反复复说的,只有这两句话。

“我不逼你。晨露别哭,我不逼你。”他后悔了,自己不该将她逼至绝境。她已经这样难过,她已经失去那样多,连自己也失去了,而他还要逼她。

是他送她回去的。

在那曾经的家里,那里有属于他们过往的一切。

只是,站在汪宅门口的是文洛伊。

汪晨露本能地颤抖,而阿柏一言不发,停下了车,替她拉开车门,低声对她说:“等我。这一次,我永远也不会再走开。相信我,好吗?”

汪晨露深深地看了阿柏一眼,不允许自己再逃避,说:“好。”

竟然是阿柏牵了她的手,走到文洛伊面前。

文洛伊说:“你不应该出现在这里。人言可畏。”他是对着阿柏说的。

阿柏没有说话,转身离开。他还是未能踏进那个曾经的家。

文洛伊倒没有难为她,也没有问她一整夜为什么和汪柏在一起。

只是她端起桌上冷掉的咖啡时,他轻轻地握住了她的手,她的手上有瘀痕,是阿柏箍得她太紧留下的。那时,她想起了那个孩子,情绪陷入崩溃……

她出神片刻,再次抬眸时,对上的是他若有所思的眼睛。

上一章 返回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
本站推荐
都市之万界至尊万道龙皇超级武神邪龙狂兵头狼开挂闯异界女总裁的贴身兵王妖孽奶爸在都市
相关推荐
原来我是一条龙天下为聘:重生娇妻入怀来原来当神也不难原来夫人才是最强大佬总裁哥哥我喜欢你那个曾经我喜欢你我喜欢你是寂静的未来知道我喜欢你我的喜欢过期了久别蜜逢:林少,我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