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暴躁的血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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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狼带着孟姜女离开了长城,告知了孟姜女所有的事情之后,便开始对孟姜女进行传法,为其筑基。

经过十多天的修行,孟姜女的天赋已经完美的展现出来了,修行速度之快让血狼暗暗咋舌,才十多天就已经触摸到了先天境中期的门槛。

江明听到血狼这样说之后,心中也是猛的一惊,感叹道当初的地球,没有进入末法时代的地球果然非同小可啊。

没有末法时代的压制,有着充足的灵力和完整的大道,再加上孟姜女独特的修炼天赋,孟姜女的实力蹭蹭蹭的如同坐火箭一般上涨。

血狼当时也已经吸收了范喜良的记忆,心中对大秦王朝很是不满,决定前去咸阳,击杀秦始皇。孟姜女也对秦始皇充满了恨意,他的残暴统治让她差点失去了自己的丈夫,如果不是自己的丈夫是僵尸的话,恐怕现在他们已经天人两隔了。

于是,一个月后,孟姜女将境界巩固到了先天境中期巅峰,血狼的实力也达到了蓝眼僵尸中期,相当于渡劫中期的存在。血狼带着孟姜女前往咸阳而去,决定这次要把秦始皇杀掉,然后二人找个地方好好的过日子,永不分离。

可是,人算不如天算,二人到达咸阳之时,正巧碰见秦始皇要出行前往长城。当时据说有人要在长城边发动叛乱,始皇帝决定带兵前去讨伐。

因为古代消息传的比较慢,孟姜女哭到长城一事并没有很快穿入秦始皇的耳中,后来此事被始皇帝得知,他只派了几个属下前去查看。

后来,此事被当地的人传的神乎其神,说长城倒了,是上天的旨意,秦始皇残暴统治,鱼肉人民百姓,上天都看不下去了,长城倒的意思暗地里指的是大秦王朝要倒了。

始皇帝听到这话当然是暴怒了,当即就派自己的大将蒙恬调兵前去长城,而自己则是御驾亲征,为士兵鼓气。

血狼和孟姜女来到咸阳,听说秦始皇因为孟姜女哭倒长城之事去了长城,血狼二人便马不停蹄的又赶向了当初自己的埋骨之地。

当血狼到达长城之时,正看到秦朝的士兵正在大肆屠杀修筑长城的工人,一方是骁勇善战的士兵,从血与火之中摸滚打爬出来的,而另一方,则是手无寸铁,一点战斗经验都没有的普通老百姓。

这场战争就像是收割麦子一样,完全呈一边倒的趋势,很快,众多百姓都快被秦始皇的士兵屠杀殆尽了,血狼看到这一幕,忍不住怒气中烧,想要立马就把秦始皇给屠杀掉。

血狼并不是什么善良之辈,要说杀戮的话,或许他当初在仙界之时,造成的杀戮比这些人还要多,而且多了很多倍。

但是他的那些杀戮,完全是为了自己能够生存,仙界弱肉强食,你不杀他们,你就要被他们给杀死。而且血狼杀的都是修士,完全是公平对决,可是秦始皇杀的却是毫无抵抗之力的普通人。

血狼化身范喜良时,与他们这些修筑长城的普通工人也曾经在一个锅里吃饭,在一块土地上睡觉。虽说感情不是特别深厚,但毕竟是相识一场,眼看着他们被屠杀,血狼的心里也是难受到了极点。

再者,他看到这一幕,就想起了尸族被灭的那一幕,尸族被灭的场景和如今是多么的相似啊。

都是被突然袭击的,族中的高手都出去浴血奋战,抵御入侵者,剩下的境界低的,被突破进来的入侵者毫无感情的就地格杀。

一颗颗无辜的头颅飞起,流血漂橹,那里仿佛就成了一个炼狱。

"吼!"

血狼再也忍不住了,大吼一声,冲着战场上的士兵就冲了过去,一道尸气自其手中飞出,十几个士兵当场**爆炸,化为血雾。

"何人在此放肆!"

一个威猛的身影怒喝一声,看到自己的士兵竟然被一个不知从哪飞出来的男子一掌就灭掉十几个,他感觉自己的脸被打了。

"屠杀手无寸铁的百姓,你们真的是一身好功夫啊,难道大秦也是靠屠杀百姓,枉造杀戮才坐上今天的霸主之位的吗!"

血狼在战场上,手中掐着一个士兵的脖子,将他高高举起,朝着秦始皇怒喊一声。

"嬴政,你欺压百姓,压迫人民,今天便将你格杀在此!"

血狼手中一用力,手中的士兵顿时身首分家,鲜血染红了血狼的身体。

"混蛋,竟然敢在我眼皮子底下杀我的士兵,蒙恬!"秦始皇看到血狼的挑衅,他也生气了。

"属下在!"蒙恬面朝秦始皇,跪了下去。

"传令下去,格杀此獠者,赏金千万,封万户侯,世代传袭。"

蒙恬来到秦朝军队面前,在士兵面前大声喊道:"皇帝有旨,击杀此人,得起头颅者,赏金千万,封万户侯,世代传袭。"

重金之下,必有猛夫,秦始皇给出的条件太有诱惑力了,众士兵不再屠杀那些手无寸铁的百姓,因为杀他们没有一点好处可以赚。他们转而把战矛都对向了战场中的血狼。击杀血狼,他们可以得到他们拼了一辈子命都不可能得到的东西,血狼,太值得他们出手了。

看到所有人的战矛都指向了自己,这群士兵也都一副跃跃欲试,甚至看向血狼的目光中充满了贪婪的样子,血狼冷笑一声,说道:"想要杀我,你们再来上十万士兵也不够我杀,今天,你们只能做我的刀下亡魂。"

血狼说完,手中突然出现了一把血红色的刀,刀上散发出的血腥,与煞气逼人,让这群普通人组成的士兵都感到了一阵寒冷。

这把刀名叫嗜血刀,是血狼的本命法器,是他从出道到现在一直跟随他战斗的兵器。在这把刀下,不知道有多少人死在了它的刀锋中,这把刀能够吸食敌人的血精,促进自身的进化。

嗜血刀由尸族特有的材质,嗜血陨铁所锻造而成,这种陨铁,在整个仙界中都是少有的材质,也唯有尸族有这种稀有陨铁。

由于当年与太古魔族的大战,血狼的嗜血刀中的刀魂已经严重受创,所以目前的嗜血刀也只能发挥出它当年的十分之一的威力。再加上血狼的实力跌落的实在是太严重了,也不能完全的激发嗜血刀的威力。

遥想上古年间,血狼一把嗜血刀在手,杀的诸多圣人胆寒,嗜血狼圣的名号也在仙界流传开来。

没想到如今,虎落平阳被犬欺,额,不对,应该是狼落平阳。

"老朋友,这次带你饮够血,等将来我们回去,我一定将你修复好。"

血狼手掌轻轻抚摸着刀身,看着嗜血刀,血狼的眼神中透露出一股怀念的神色。

"今日带你饮凡人血,来日,我带你饮够各族的血液,必将带你重现往日的辉煌。"嗜血刀的进化与修复,在没有其他天才地宝的帮助下,只有让它吸收特殊的血液才能促进他的修复。

"还在犹豫什么,蒙家军的将士们,给我上!"蒙恬在后方,一声令下,蒙家军的战矛立即竖了起来。

"杀!"

蒙家军确实是一支龙虎之师,在秦始皇横扫其他六国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他们这次遇到的,可是曾经身为圣人境界的血狼啊。

虽说已经跌落下了那个境界,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况且血狼现在的实力还在渡劫期,这些普通士兵在他的眼中就是蝼蚁般的存在。

"老友,随我上阵杀敌吧!"

血狼阴冷一笑,手中的嗜血刀突然亮起了一道微弱的血红色光芒,血狼提刀就冲向了那些士兵。

刀光剑影,血雨纷飞,血狼提起了嗜血刀整个人的气势都变得不一样了,刚一接触,秦国的士兵就出现了重大的伤亡。

渡劫期高手的实力那可不是盖的,普通人面对这种高手肯定都已经吓坏了,不过这些士兵都是在沙场上拼杀过来的,身上也有煞气,再加上始皇帝的那些权利诱惑,所以,面对血狼,他们的眼中,只有将他格杀。

"无知!"

血狼冷哼一声,刀芒飞出,面前的几百个普通人完全抵挡不住这一击,瞬间全都炸开,化成了血雾。

嗜血刀光芒一闪,所有的鲜血全都被嗜血刀给吸收了进去,此刻的嗜血刀变得更加妖艳,让人看了不寒而栗。

后方的士兵看到血狼的勇猛,不由得都心头一惊,脚步开始逐渐往后退去。

"这还是人吗,这是神仙吧!"

"是啊,普通人怎么可能一刀就斩杀我们上百人啊。"这些士兵的心中都已经开始打起了退堂鼓。

"陛下,看来我们这次碰到修士了,我们蒙家军全是普通士兵,可是阻挡不了的,唯有请丞相出手了。"

蒙恬见状,连忙向始皇帝说道,他可不想自己的士兵平添伤亡。

"李斯,擒拿此贼!"秦始皇看向身旁的一个中年男子,这就是李斯,历史上著名儒家大师荀子的徒弟。

"臣领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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